关于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你需要知道的十个真相

香港政府通过了新的国家安全立法——所谓的“23条立法”。新法将严重侵害香港的人权。
国际特赦组织特别在此整理了关于23条立法的十个重点:

1. 这部法律酝酿了整整25年

香港于1997年由英国移交给中国。当时,两国政府共同为香港制定了一部类似宪法的法律文件,即《基本法》。《基本法》第23条规定,香港应“自行立法”禁止七种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但是这样的法律从未成功制定。2003年,当局曾试图通过23条立法,不过在遭遇大规模和平抗议后取消。

但这一次,抗议活动受到其他压制性法律的限制,包括2020年通过的《国家安全法》的限制。这意味着当局可以迅速制定23条(现在该法被正式称为《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虽然23条立法与《国家安全法》在某些方面有所重叠,但新法也设立了新的罪名、加重了对现有罪行的处罚,并扩大了政府的执法权限。

2. 中国对“国家安全”和“国家机密”的定义,如今已成为香港的法律 

新法律借鉴了中国大陆对“国家安全”的定义。在中国大陆,“国家安全”是一个涵盖“国家重大利益”的宽泛概念。实际上,这几乎等同于涵盖所有事物。

新法还引入了中国大陆对“国家秘密”的定义。该定义极为宽泛,可以涵盖任何经济、社会、技术或科学发展,就算这些资料从未被正式列为机密。此外,行政长官(即香港政府的领导人)有权力决定任何资料是否属于国家机密范畴。因此实际上,几乎任何东西都可以被视为“国家机密”。

3. 与外国人交流变得更危险

23条立法新增了“境外干预罪”,针对任何“与境外势力勾结”的人,最高可判处14年徒刑。新法中对这一罪行的界定也是非常含糊,其规定了所谓与“境外势力”勾结,必须是“意图带来干预效果” 且采取“不当手段”。

新法还扩大了间谍活动的范围——如果你与“境外势力”勾结,发布虚假或误导性的声明,你就可能被判10年监禁。

香港警方现在拥有更大的权力来镇压异议人士 © ISAAC LAWRENCE/AFP via Getty Images

那么“境外势力”究竟是什么?根据新法,“境外势力”可以是外国政府、外国政党、国际组织、追求政治目的外国组织,或与这些机构有关联的任何实体或个人。

新法有可能将香港居民或组织与外国机构(包括商业、学术、民间团体甚至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之间的正当合作视同为犯罪行为。如果外国公民在香港犯下这些“罪行”,他们也会被起诉。

4. 批评政府最高可判10年监禁

2009年,英国政府废除了《煽动罪》。当时的司法部长称该条例为“源自旧时代的晦涩法律”。然而,香港政府近期一直在动用其殖民时期的煽动罪(该法已经50年未被使用)。随着《基本法》第23条的出台,港府似乎将进一步强化这种做法。

新法扩大了煽动罪的范围,并将最高刑期从2年增加到7年(如果涉及“境外势力”,那么最高刑期为10年)。新法明文规定,煽动罪的成立无需证明煽动暴力的犯罪「意图」,但这违背了普通法的基本原则——没有煽动暴力意图的言论不应受到法律的惩处。新法也意味着,任何对香港或中国政府的批评都可能被界定为煽动罪。

5. 不举报他人也可能入狱

新法规定,任何中国公民(包括大多数香港居民)如果知道另一个人已经或即将犯下叛国罪,都有义务通知警方。如果没有通知警方,最高可被判处14年监禁。

实际上,这会让每位香港居民都有义务监视其他人。这部法律可能会加深香港市民已有的恐慌情绪,并限制他们在社区和社团中自由发言的权利。

在处理国家安全案件时,新法律赋予警方更为广泛的权力。在裁判法院(初级刑事法院)授权下,警方可以在未经起诉的情况下拘留长达16天(此前为两天)。警方还可以在逮捕后的最初48小时内禁止嫌疑人会见任何律师,或在拘留期间限制会见指定的律师。

7. 香港领导人可以自行制定新的法律

根据新法,香港行政长官可随时以“维护国家安全”的名义,自行制定附属法例。 附属法例可立即生效,违反者最高可被判处七年监禁。

从理论上来说,附属法例不应超出23条的适用范围,但23条模糊和宽泛的措辞,提供给当局广阔的自由裁量空间。

像2019年那样的大规模抗议活动,现在在香港已被认定为非法 © Getty Images

8. 当局有新权力针对海外香港人

新法也赋予了政府新的权力,针对那些被控告犯有国家安全罪行(但尚未定罪)的“逃犯”进行惩处。这项举措旨在针对移居国外的香港侨民社区和行动者。香港政府现在可以采取针对他们的措施,例如取消他们的香港护照或暂停专业资格(例如律师执照)。

9. 关于信息技术、定义模糊的新罪行

新法也引入了一项新的罪行,即“就电脑或电子系统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此罪具有域外效力,适用于世界各国的任何人,且可判处20年监禁。 但是,法律并没有对这些“行为”给出明确定义。在公众咨询期间,香港政府只是提到了“科技发展迅速”以及潜在的黑客攻击。该罪行缺乏法律明确性,定义也过于宽泛,显然容易被任意滥用。

10. 香港23条立法是在没有反对意见的情况下通过

由于涉及对人权的限制,第23条立法一直备受争议。早在2003年,政府就因为50万人参与抗议游行而被迫暂停推进该立法。

但2024年的香港早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2020年实施的《国家安全法》几乎彻底消除了反对声音。许多的行动者、记者和反对派政治人士被逮捕。其他人则选择了逃离。现在,任何反对政府政策的和平集会要么被禁止,要么受到严格的限制。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政府最终得以推行23条立法,因为他们清楚知道,反对者实际上已经无力阻挡其立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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