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试图在联合国人权审查中操纵国际社会

联合国1月23日针对中国人权纪录进行“普遍定期审议”。针对此轮审议,国际特赦组织中国事务总监莎拉·布鲁克斯(Sarah Brooks)表示:

“此次的人权审查本应是对中国当局的一次真正的算总账。毕竟这是一次难得的机会,可让其他国家政府详述中国及海外受害者所面临的严重侵犯人权行为。”

“然而,我们看到中国试图操纵国际社会,否认联合国报告中所记录的侵犯人权之范围和规模,同时还贡献其违反人权的做法作为其他国家的‘榜样’。”

“中国当局断然拒绝承认一些基本事实——他们将自己对维吾尔人的镇压说成是对恐怖主义的有效打击,将自己对香港公民空间的打压说成是为香港提供稳定环境。”

“然而,并非所有事情都朝着中国想要的方向发展。例如,许多国家建议中国与联合国系统及其机制开展更有意义的合作。这些建议包括落实专家政策建议,以及让国际人权专家不受限制地访问中国。这表明了联合国系统工作的核心重要性,也凸显了一个日益形成的共识——中国正企图通过扭曲对话与合作来破坏联合国系统的工作,而此举存在严重问题。”

“普遍定期审议令人遗憾的地方在于,无论是在新疆、西藏、香港还是其他地方,中国打压人权捍卫者的手法已经行之有年,屡试不爽,这意味着那些最有资格推动审议工作的人却无法参加会议。这些行动者被禁声、被关押,不然就是被拘留、被监视或被流放。如果各国政府希望看到自身提出的建议得以实现,那么在与中国接触时,他们的首要目标就是必须支持中国的人权捍卫者。”

背景信息

普遍定期审议(UPR)是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一个机制,该机制每隔几年会对所有联合国会员国的人权记录进行审查。继2018年第三轮审查后,中国目前正在接受第四轮审查。昨天在日内瓦,中国政府派出的庞大代表团听取了各国关于一系列人权问题的建议,并回答了相关问题。中国政府将选择接受建议或记下建议,而人权理事会将于6月通过审议结果报告。普遍定期审议的既定目的,是建立一个“合作机制”以改善实地人权状况。

在先前接受普遍定期审议时,中国当局已在过程中表现出缺乏诚意的态度。独立的中国公民社会团体被系统性地排除在外。最令人震惊的例子是人权捍卫者曹顺利在羁押期间死亡——她在2013年试图前往日内瓦参加第二轮普遍定期审议时,被中国警方拘留。2024年3月14日是她逝世10周年的纪念日。自曹顺利被拘留以后,中国在报复人权行动者的手法上变得更加大胆。例如,根据2020年通过的《国家安全法》,香港公民社会团体仅仅因与联合国系统合作,就面临被起诉的威胁

在昨天的审议开始之前,中国在其国家报告中表示,他们对于2018年第三轮普遍定期审议中所接受的284项建议(当时共收到346项建议)“非常重视其后续工作”。然而,在这些被接受的建议中有许多软弱或有问题的意见,甚至鼓励中国“继续实施”违反人权的政策。而对于一些强有力的建议,中国则声称这些建议的内容“早已实施”,所以并没有承诺做出更多的改革。但国际特赦组织发现,大多数被“接受”的建议并没有真的实施,甚至在某些面向还出现了人权倒退。

2018年,中国拒绝了几项在联合国特别程序系统内允许独立专家访问的建议,理由是这构成了对中国“主权和内政”的干涉。但允许独立专家访问实际上是与联合国系统合作的关键措施。中国政府仍未允许联合国和其他独立人权监督机构全面且不受限制地访问中国。在本审议涉及的期间,只有一名特别程序任务负责人获准进入中国访问。其他13项访问请求和提醒则都被当局忽略。

自2018年以来,联合国各人权机构对中国日益恶化的人权纪录提出了关切。此举真实反映了国际特赦组织的调查结果。2022年,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发现,由于当局实施限制性和歧视性的法律、政策和做法,在此背景下中国针对维吾尔族和以穆斯林为主之群体成员的侵犯人权行为“可能构成国际罪行,特别是危害人类罪”。

同年,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呼吁香港当局废除《国家安全法》及《刑事罪行条例》中关于煽动叛乱的条文。然而,香港政府却计划在今年根据香港《基本法》第23条,制定新的《国家安全条例》,进一步纳入煽动叛乱罪。

此外,中国本应向联合国禁止酷刑委员会提交的报告,已经迟交了四年。中国政府在其国家报告中声称“致力于让人民感受到公平正义”。但与此相反的是,国际特赦组织记录到在此期间,中国当局不断针对少数民族和人权捍卫者进行任意拘留、酷刑和其他虐待以及不公正审判。

邹幸彤、丁家喜、许志永、王建兵和张展等中国和香港的行动者、记者和律师仍被当局关押,尽管联合国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的调查结果显示他们应该被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