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特赦组织呼吁:性别隔离制度(gender apartheid)必须被认定为国际法下的罪行

编者按:“apartheid”这个词最初是用来专门指南非和西南非洲的“种族”隔离制度。但在20世纪90年代,为了反对塔利班政权对阿富汗妇女的压迫和系统性侵犯,阿富汗的女权捍卫者及其盟友首次提出了“性别隔离制度”这一概念,将其应用于性别问题。现在,越来越多的声音支持在国际法中纳入“性别隔离制度”这一概念。国际特赦组织将性别隔离制度定义为“一种基于性别的系统性支配和压迫的制度化模式”,并呼吁各国将其认定为国际法下的一种罪行。

国际特赦组织于6月17日表示,性别隔离制度(gender apartheid)应当被认定为国际法下的罪行,以加大力度打击基于性别实施系统性压迫和支配的制度化政权。

“国际社会仍未能充分认识、承认和解决对妇女、女童和LGBTI群体的制度化且系统性的支配与压迫。我们呼吁在国际法里承认性别隔离制度,以填补全球法律框架中的一大空白。绝不应允许任何人以性别为由侵犯、隔离、噤声或排斥他人,”国际特赦组织秘书长艾格尼丝·卡拉马德(Agnès Callamard)表示。

“然而,世界各地世世代代的妇女和女童一直遭受制度化和系统性的暴力、支配和压迫。无数人被杀害,更多人在日常生活中被剥夺了尊严、自由和平等。可耻的是,世界各国除了未能将基于性别的系统性压迫和支配认定为国际法下的罪行,也未能对其严重性作出适当回应。”

绝不允许任何人
以性别为由侵犯、隔离、噤声或排斥他人。 

国际特赦组织秘书长艾格尼丝·卡拉马德

“今天,我们响应了包括阿富汗、伊朗以及世界各地女性在内的那些勇敢先驱者的号召,她们是最先提出要求国际法明确禁止性别隔离制度的行动者。

“世界各国必须听从这一呼声,对这种制度化的歧视行为进行命名。我们必须确保对此类行为有权进行调查和起诉,并设立相应的处罚措施。同时,我们应当对那些在性别权利和平等斗争中站在最前沿的行动者们,给予应有的认可、严肃对待和尊重,并应该为所有性别隔离制度的受害者及幸存者伸张正义。

国际特赦组织主张在国际法上承认性别隔离制度,以解决国际法中的一大缺口。性别隔离制度的定义为“涉及基于性别的系统性支配和压迫的制度化模式。”

在现行国际框架下,最接近的近似概念是“基于性别的迫害”(persecution on the basis of gender),国际法(如《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将其认定为一种危害人类罪。然而,该罪的意图和范畴与性别隔离制度明显不同。虽然特定群体的罪行可能同时适用这两种罪名,但仅仅用“迫害”一词并不能充分体现出系统性支配的广度和深度,也不能详尽描述在性别隔离制度下,可能发生的侵犯人权行为所具有的制度化和意识形态特性。

今天,我们响应了包括阿富汗、伊朗以及世界各地女性在内的那些勇敢先驱者的号召,
她们是最先提出要求国际法明确禁止性别隔离制度的行动者。

国际特赦组织秘书长艾格尼丝·卡拉马德

“世界各国最终必须在国际法里承认性别隔离制度,从而将法律保障全面延伸至妇女、女童以及LGBTQI群体,并以此团结和支持人们的努力,消除这一令人发指的罪行,无论其发生在何处。”艾格尼丝·卡拉马德说道。

“目前联合国正在讨论的《危害人类罪公约》草案即是一项制定条约的关键努力,该草案为推进性别正义的奋斗提供了一个重大契机。联合国成员国应当利用这一机遇,在国际法中确立性别隔离制度的概念,并在其他平台上,例如人权理事会,进一步强化这一理念。”

背景信息 

“性别隔离制度”的概念最早由阿富汗女性人权捍卫者和女权主义者盟友们所提出,以回应20世纪90年代塔利班对妇女和女童的镇压以及对女性权利的系统性攻击。自2021年塔利班重新控制阿富汗以来,这一概念得到了更广泛的应用。一些伊朗女权主义者和联合国专家也主张,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中的制度化歧视或压迫妇女的行为,可能构成性别隔离制度。这项要求在国际法中承认性别隔离制度的国际倡导运动,已获得全球女权主义行动者和盟友们的广泛支持,包括四位女性诺贝尔和平奖得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