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际特赦组织已对港府23条立法咨询提交意见书

国际特赦组织已向香港保安局提交意见书,就根据《基本法》第23条提出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草案咨询文件提出意见。

在这份意见书中,国际特赦组织呼吁香港政府停止目前的立法程序。只有在完全符合国际人权法、国际人权标准以及香港法律规定的人权义务,并能得到有效和有意义咨询的情况下,才能推进任何新的立法提案。

当前的公众咨询过程不充分也不透明,且没有提供充分机会让公众有效、知情地参与。公众只有4周的时间来就拟议的立法进行咨询。但公众并不知道该立法的文本或描述的罪行将如何措辞,也不知道违反这些法律的处罚,或拟议的警察调查权的变化。

国际特赦组织担心,2020年北京当局强加于香港的《国家安全法》造成了不安全的环境,危害到有意义的公众咨询。自《国家安全法》出台以来,香港政府一直用该法来对付和平的异议人士,对批评政府和公民社会的声音产生了寒蝉效应。

此外,香港立法会实际上已成为一个橡皮图章机构。这意味着政府的立法建议在立法程序的剩余阶段不太可能受到重大挑战。

总而言之,当局拟议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是进一步瓦解香港人权的法律框架,尤其是对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权而言。

国际特赦组织担心,香港政府正试图引进中国大陆对“国家安全”的定义,但这一定义过于宽泛和模糊,政府基本上可以藉此宣布任何行为、言论或集会都是一种对国家安全的威胁。对于政府所提议的几项具体罪行的范围,以及就目前所知过于模糊和宽泛的定义,国际特赦组织也表达担忧。

例如,当今世界各国都在废除煽动叛乱法,香港政府却正在进一步巩固此项殖民时代的罪行,并提出更严厉的惩罚。自2020年以来,当局利用煽动叛乱罪条款,起诉了许多仅仅在行使言论自由权和其他人权的人。在2020年之前,上一次使用到煽动叛乱罪是在1967年。

香港政府也正在寻求引入新的罪名,比如采用中国大陆的“国家秘密”相关法律。该法曾被用来监禁中国的记者,并压制符合公众利益的信息,比如有关死刑使用情况的统计数据。

政府进一步提出了一项新的“暴动罪”,这已超出了基本法第23条的范畴。该罪可以被用来针对任何参加集会的人士,只要集会中有其他人做出了独立的“暴力行为”。

由于香港政府似乎有意将自2019年以来香港人提出的担忧都视为外国势力阴谋,当局提出了一项新的“境外干预罪”,其可被用来将香港公民社会与国际伙伴之间的互动定为刑事犯罪。

港府的立法建议还包括对法律体系和警察权力进行全面但定义不明的改革。这些改革一旦得以实施,很可能侵犯自由权(包括保释假定权)、行动自由和公正审判权(包括接触律师的权利)。

随着香港政府试图让法律的某些方面具有域外管辖权,正如《国家安全法》所声称的那样,他们正进一步试图限制在香港境外行使言论、结社、和平集会自由权和其他权利。

许多建议在精神上或措辞上,都与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于2022年提出的建议背道而驰。那些建议包括香港在《国家安全法》被废除之前不适用《国家安全法》;废除《刑事罪行条例》中的煽动叛乱罪条款;采取适当措施保护和尊重和平集会和结社权以及其他权利;以及确保公民社会有一个安全的环境。

几十年来国际特赦组织一直不断强调,世界各国的国家安全法违反了国际人权法和人权标准,包括其中的境外司法管辖权。而香港当局便选择性地援引那些境外司法管辖权的案例来为其立法建议辩护。国际特赦组织已将对此类立法的研究和分析分享给了香港政府,并指出了其引用的一些法律的不足之处。

国际特赦组织承认,每个政府都有权利和义务保护其公民以及受其管辖的所有其他居民,也承认一些司法管辖区内具有特定的安全问题。但这些情况,绝不能被用来作为剥夺人民表达不同政治观点和行使其他人权的借口。这些人权都受到国际法律标准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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