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国际特赦组织钟明丽
当台湾宪法法院援引“自由”及“人民享有平等权”来指出法律应当允许同性婚姻,并指明立法院应予以落实的时候,当地民众都纷纷带着喜悦的泪水挥舞彩虹旗,展示一个令人振奋的时刻。
此份认同现行的民法关于婚姻部份歧视同性伴侣的判决,对台湾的同性恋者、双性恋者、跨性别者以及双性人(LGBTI)的权利而言,实属迈进一大步。更重要的是,这个被誉为“亚洲第一”的历史性突破,为多年来争取性别平等的亚洲邻国带来了激励人心的希望和士气。众多LGBTI权利倡导人士和活动人士视台湾为亚洲的先锋,期待自己国家的政府能够紧随其后。
诚然,其他亚洲国家近年来在实现婚姻平权方面不断有所发展。在日本,多个市政府承认了同性伴侣关系。一些地方政府开始对同性伴侣颁发证书以示对其关系的承认。越来越多的私营企业将员工福利延展至同性结合关系的员工。2017年5月,国际特赦组织在日本发起了名为“爱,超越性别”(Love Beyond Genders)的倡议运动,推动日本在国家及地方政府层面实现政策转变,以消除针对LGBTI人群的歧视。
在香港,LGBTI权益的倡导亦有积极的发展。其中一个案例,一名公务员打官司爭取其海外结婚的同性丈夫有权享有配偶福利,地区法院判决他胜诉,並指出剥夺这些福利构成基于性取向的歧视。此为香港首项同类判决,有望成为当地其他涉及LGBTI权利的未决案件的良好先例。
在东南亚国家如泰国、越南以及柬埔寨,我們亦见到了越來越多的正面进展。在泰国,政府于2013年起草了婚姻平权法案,并于2015年通过了《性别平权法》(Gender Equality Act),用以惩罚基于性别认同和性取向的歧视行为。越南政府于2015年实现同性婚姻合法化,柬埔寨政府于2011年废除了宪法对同性婚姻的禁令。除了柬埔寨国王对同性婚姻表示支持以外,该国的LGBTI运动亦蓬勃发展。台湾宪法法院的判決一出,数日后柬埔寨即有逾40个公民社会团体及工会发表联合声明,呼吁政府追随台湾的脚步,通过实现同性婚姻合法化,彰显其对LGBTI权利的承诺。
在中国大陆,去年首宗涉及同性婚姻的案件被诉至法院。一对男同性伴侣状告长沙市某区民政局拒绝为其办理婚姻登记。尽管该案主审法官最终判决原告败诉,然而该案却标志着中国法院首次审理同性婚姻案件。
钟明丽 台湾法院里程碑式的判决将在亚洲产生连锁效应。不过,许多亚洲国家在实现平权的路上依然任重道远。
我认为,台湾法院里程碑式的判决将在亚洲产生连锁效应,更多的活动人士将受此鼓舞,向其政府施加更多压力以实现LGBTI权利。不过,许多亚洲国家在实现平权的路上依然任重道远。根深蒂固的恐同态度,再加上在性取向和性别认同的反歧视方面缺乏适足的法律保护,令许多LGBTI人士的人权依然受到严重侵害。
近期两宗令人发指的事件亦令亚洲的彩虹欢庆时刻蒙上阴影:5月,印尼两名男同性恋者因双方同意的性行为当众遭到杖打。在韩国,军方以猎巫式的行动肃清同性恋军人,就在台湾作出婚姻平权判决当日,韩国一名军官因与一名男性士兵发生双方同意的同性性行为而被判有罪。此外,我还记得一年前在孟加拉,两位著名的LGBTI活动人士修哈兹·曼南(Xulhaz Mannan)及曼赫布卜·拉比·托诺伊(Mahbub Rabbi Tonoy)遭到残暴杀害,一群假扮成快递员的袭击者进入曼南家中,将两人砍死。令我诧异的是,这宗可怕的袭击发生已有一年,但兇徒至今仍逍遥法外,无人因此事而被追究责任,而且该国的LGBTI群体即使受到人身威胁,也几乎没有得到任何保护,许多孟加拉的LGBTI活动人士因为受到威胁而被迫流亡在外。
尽管面临挑战与挫折,LGBTI运动在过去十年间逐渐成型。即使各国实现性别平等的进程不尽相同,仍无阻运动的势头,反而有利形成更加多元的土壤,为亚洲区内LGBTI社群之间的多边团结及经验分享提供基础。亚洲各国政府将会面临更多来自公众及公民社会的压力,要求它们承担起自身的义务,确保实现LGBTI群体的权利,并实行普世适用的反歧视保障措施。
在亚洲,促进LGBTI权利的倡议运动任重而艰巨,但积极的推动力量仍丝毫未减。我相信,亚洲LGBTI运动的前景将会如同彩虹般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