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院對同性婚姻的裁決,為LGBTI權利帶來希望

自2018年以來,LGBTI社運人士岑子傑一直努力爭取香港當局承認他的海外同性婚姻。9月5日,香港終審法院於作出裁決,該裁決也為岑子傑帶來了一部分的勝利。對此,國際特赦組織亞太區總監皮亞·穆吉特(Piya Muqit)表示:

「這項裁決向前邁出了重要一步,也是香港LGBTI社群重拾希望的時刻。由於一些過時和歧視性的香港法律,長期以來這些人被剝奪了平等對待的權利。」

「岑子傑一直不遺餘力地宣導平權,這次在法庭上得到的部分勝利就是對此最好的回報。該裁決向香港政府發出了一個明確的訊息——政府迫切需要改革有關同性婚姻的法律。」

「令人遺憾的是,終審法院仍認為憲法賦予的結婚權利,只限於異性伴侶。但不容忽視的是,法院要求政府通過正式和一般性的法律承認同性伴侶關係,以保障他們的權利。這能讓同性伴侶安穩地參與社會生活,並承認伴侶關係的合法性。」

「今天可以是香港社會變得更加平等的開端,但我們仍有很長的路要走。這項裁決是確保LGBTI群體與他人完全平等的第一步。現在,至關重要的是港府不應拖延實現這項裁決。」

「這項為同性伴侶關係提供法律框架的命令,現已列入香港政府一系列基於性傾向、性別認同或間性人身份,所應該進行的性別承認和反歧視立法清單之中。但關於性別承認和反歧視的這兩種立法程序,在近十年內進行公眾諮詢後所取得的進展甚微。」  

「岑子傑有合法的婚姻,這應該得到政府的承認。今天的裁決必須成為香港當局停止歧視的起點,停止因為一個人的身份或所愛之人而歧視他。」

「對於所有基於性傾向、性別認同和間性人地位而制定的歧視性法律、政策和做法,當局必須進行全面的審查和改革。所有婚姻都應該得到平等的對待。」

背景資訊

香港終審法院於9月5日裁定政府有憲法義務提供法律框架,以承認同性關係。這對LGBTI社運人士岑子傑帶來了一部分的勝利。

終審法院為港府制定了兩年的時間表。港府在對裁決進一步提交法律意見書後,必須在兩年內提供同性婚姻的「替代框架」。

然而,法院在另外兩個問題上,對岑子傑的上訴作出了不利的裁決。這兩個問題是:第一,將同性伴侶排除在婚姻制度之外,是否違反《香港人權法案》和《基本法》下對平等權利的規定;第二,不承認外國同性婚姻,是否違反對平等權利的規定。法院裁定兩者皆不違反。

香港上訴法院於2022年8月裁定香港法律只承認一男一女之間的婚姻。終審法院現在確認了此裁決,但也部分推翻了其他裁決,比如政府現在必須採取「替代框架」來承認同性婚姻。

岑子傑於2013年在美國與伴侶結婚。此後他在2018年發起了平權運動,要求香港承認海外同性婚姻,並稱現行法律違憲。

岑子傑是已解散的「民間人權陣線」(Civil Human Rights Front)抗議團體的前召集人。此後他因其政治活動而被政府單獨盯上。自2020年3月以來,他因香港國家安全法而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隨後被當局拘留至今,仍在等待審判。

目前,香港只在法律上承認男女之間的「婚姻」,不承認同性婚姻、民事伴侶關係或法律上任何其他形式的結合關係。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負責監測各國政府履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義務的情況。儘管2022年該委員會在對香港的審查報告中,提出了明確的建議,但香港當局仍沒有採取足夠的步驟,更廣泛地消除對LGBTI權利的歧視。

然而近年來,香港終審法院和下級法院皆認為,對同性伴侶權利的全面否定是具有歧視性的。比如法院開始允許同性伴侶獲得配偶簽證、就業福利、合併評稅和公共住房的權利。

國際特赦組織認為,同性關係應在平等的基礎上獲得承認,並享有與異性伴侶相同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