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今日宣判,根據香港《國家安全法》,45名香港反對派人士因「串謀顛覆國家政權」被判刑,最高面臨10年有期徒刑。對此,國際特赦組織中國事務總監莎拉·布魯克斯(Sarah Brooks)表示:
「這些因政治原因被定罪的人根本不應該在監獄裡待上一天,更不用說還要面臨今天被判的重刑。」
「幾個月前,我們稱這些判決是針對反對派的『殘酷清洗行動』,今天這一說法得到了證實。雖然法院遵循了減刑和正當法律程序的規定,但這些判決明顯是為了懲罰香港政府的反對者,並恐嚇那些可能跟隨他們腳步的人。」
「這些嚴厲的判決暴露了香港司法系統的嚴重問題。這45名被判刑的人士並沒有犯下任何國際公認的罪行;他們只是因為行使基本人權就被監禁。我們再次呼籲當局立即無條件釋放他們。」
背景資訊
根據2020年6月實施的《國家安全法》,香港當局起訴了47名被告,指控他們共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47人中有31人認罪。另外16人不認罪,其中兩人被宣告無罪。
當局的指控與他們自行舉辦和參與2020年立法會選舉的「初選」有關。當時港府以新冠疫情為由推遲選舉,但隨後中國政府引入了嚴格審查候選人的新選舉制度。
香港前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當時表示,這些「初選」是非法的,並警告稱,初選可能違反了幾周前才頒佈的《國家安全法》。
當局將政黨自行組織的「初選」,視為對香港存在方式、領土完整或政治獨立的真實威脅。但這並不符合國際人權標準中適用於「國家安全」考慮的高門檻。
自2020年以來,香港的人權狀況急劇惡化,近300人因違反《國家安全法》或殖民時期的「煽動罪」而被捕。
今年早些時候通過的「23條立法」進一步加劇了港府的鎮壓,並打壓了反對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