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香港民主派社運人士、已停刊的《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的國家安全案件將恢復審理。對此,國際特赦組織中國事務總監莎拉·布魯克斯(Sarah Brooks)表示:
「76歲的黎智英,因為他創辦的報紙敢於批評政府、報導公眾討論,而被長期『未審先囚』。這清楚地暴露了香港在人權方面的崩壞。」
「黎智英的案件沒有陪審團參與審判,而是由香港行政長官指定的法官進行裁決。他和幾乎所有涉及『國家安全』案件的被告一樣,不僅被剝奪了保釋權,還被禁止選擇自己的律師。這場審判嚴重背離了公平待遇、人格尊嚴和正當法律程序等基本原則。」
「當局對黎智英的無情迫害,僅僅是因為他行使了言論自由權,並堅持捍衛新聞自由。他是一名良心犯,香港當局必須立即無條件釋放他、撤銷所有指控,並清除他的所有刑事記錄。」
背景資訊
黎智英的國家安全案件定於11月20日重新開庭。此前,該案因法庭駁回黎智英的香港律師所提出的「無須答辯」申請,於今年7月被推遲審理。經歷了多次延宕後,案件最初於2023年12月18日正式開庭。
早在2020年12月11日,黎智英就被控違反北京強加的香港《國家安全法》,包括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和一項「勾結外國勢力罪」。他自2020年12月31日以來一直被關押在牢裡。
香港當局指稱,相關指控與《蘋果日報》刊登的文章有關,這些文章呼籲外國政府對香港實施制裁。此外,當局還提到黎智英曾與美國政界人士會面、接受海外媒體採訪、在推特(現為X平台)上發佈內容,並在其關注者名單中出現支持香港民主運動的外國政要和非政府組織。
黎智英作為英國公民,在2021年2月被香港終審法院拒絕保釋。法院裁定,《國家安全法》案件屬於保釋規則的例外情況。此外,香港政府還禁止黎智英聘請英國大律師蒂莫西·歐文(Timothy Owen)為其辯護。
黎智英於1995年創辦了以敢言著稱的《蘋果日報》。2020年6月30日在香港《國家安全法》實施後不久,近200名員警突襲了《蘋果日報》總部。這是該法首次被引用來搜查媒體機構。當時,黎智英與其兩名兒子及多名報社高層一同被捕。
2021年6月,在第二次警方突襲並凍結資產後,《蘋果日報》宣佈停刊。國際特赦組織稱此行動為「明目張膽地攻擊新聞自由」。
如果罪名成立,黎智英最高可能面臨無期徒刑。此外,在同一案件中,他還被追加一條「煽動罪」,最高可判兩年監禁。
香港法院已經在四起涉及「未經授權集會」和欺詐的案件中,對黎智英定罪,累計判處他超過7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