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47人案宣判,民主派人士在殘酷清洗行動中被定罪 

香港高等法院今日宣判14名香港民主派人士「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的罪名成立。對此,國際特赦組織中國事務總監莎拉·布魯克斯(Sarah Brooks)表示:  

「這起前所未有的大規模定罪案件,成了迄今為止最殘酷的例證,表明香港《國家安全法》是如何『被武器化』用來壓制異議聲音。這一判決幾乎徹底清洗了政治反對派,同時也突顯了香港人權狀況迅速崩壞。」 

「監禁這些人是不公不義的無恥作法,且47人中的大多數人已經被審前羈押了超過3年。被定罪的人士都沒有犯下國際公認的罪行。他們僅僅因為行使言論自由權、結社自由權和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利就成為當局的打壓目標。」 

「對這些人定罪,實際上就是向所有反對香港政府作法的人發出令人不寒而慄的警告——要麼保持沉默,要麼你將面臨牢獄之災。」 

「在這場虛假審判中,儘管國際特赦組織和其他人權組織曾呼籲要求撤銷這些不公正的指控,但香港當局卻對此置若罔聞。」 

「現在國際社會有義務加入我們,一同要求港府立即無條件釋放這47人。以和平方式反對政府並不是犯罪。」 

背景資訊 

根據2020年6月實施的《國家安全法》,香港當局起訴了47名被告,指控他們共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 

在今天宣佈裁決前,47人中已有31人對指控表示認罪。在其餘16名不認罪的人中,14人在今天被法院定罪,2人無罪獲釋。 

當局的指控與他們自行舉辦和參與2020年立法會選舉的「初選」有關。當時港府以疫情原因將選舉延後舉行,但隨後中國政府引入了嚴格審查候選人的新選舉制度。 

香港前行政長官林鄭月娥當時表示,這些「初選」是非法的,並警告稱,初選可能違反了幾周前才頒佈的《國家安全法》。 

當局將政黨自行組織的「初選」,視為對香港存在方式、領土完整或政治獨立的真實威脅。但這並不符合國際人權標準中適用於「國家安全」考量的高門檻。  

自2020年以來,香港的人權狀況急劇惡化,近300人因違反《國家安全法》或殖民時期的「煽動罪」而被捕。最近實施的「23條立法」,則進一步加劇了港府的鎮壓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