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世界人權報告:中國



內容摘要

  • 當局繼續以國家安全為藉口,阻止人們行使言論、結社和集會自由等權利。
  • 許多議題的線上和線下討論都受到嚴格審查。
  • 許多人遭受任意拘留和不公審判,其中包括人權捍衛者。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人權狀況依然嚴峻。但對於該地區維吾爾族、哈薩克族和其他以穆斯林為主的少數民族所遭受的嚴重侵犯人權行為,沒有人被問責。
  • 聯合國專家提出新的擔憂,他們認為中國政府的政策和計劃正在摧毀藏人等民族的語言和文化。
  • 女權行動者遭受騷擾、恐嚇、任意拘留和不公審判。
  • 隨著當局繼續廣泛禁止和平抗議活動,並以國家安全相關的罪名監禁民主派社運人士、記者、人權捍衛者和其他人士,香港的公民空間變得更為受限。當局還試圖逮捕逃亡海外的反對派社運人士。
  • 香港法院在幾起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案件中,做出了一些有利於LGBTI人士權利的裁決。

背景資訊

中國經歷了嚴重的經濟下行,16至24歲的青年失業率創紀錄地達到21.3%。隨著工廠關閉和工資削減引發工人抗議,罷工次數也達到近年來最高的紀錄。

外交部長秦剛和國防部長李尚福從公眾視線中突然消失、前總理李克強突然死亡等事件,證明了中國共產黨及政府仍然缺乏透明度 。

言論、結社和集會自由

中國當局繼續嚴厲限制言論、結社與和平集會自由的權利,包括常常以維護國家安全為藉口濫用法律。

參與紀念2022年11月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公寓樓火災遇難者活動的人們,以及參與反對新冠疫情限制措施的相關抗議活動(又稱「白紙運動」或「白紙革命」,因抗議者手持空白紙張)的人們,持續面臨騷擾。據信被拘留的數十名抗議者多數為年輕人,包括曹芷馨、李元婧、翟登蕊、李思琪。他們在被關押了約4個月後,在2023年4月獲得保釋。

6月,外交部一名發言人證實,維吾爾族大學生卡米萊·瓦依提(Kamile Wayit) 因據稱在中國社交媒體平台「微信」上發佈有關白紙運動的視頻,而於3月被判犯有「宣揚極端主義罪」。卡米萊·瓦依提被判處3年有期徒刑,據報她患有抑鬱症和其他健康問題。

8月,中國立法部門宣佈提議修改《治安管理處罰法》,禁止「有損中華民族精神、傷害中華民族感情」的行為、服飾和言論。中國法律專家擔心,某些缺乏定義或範圍提議的修訂,將賦予當局過多權力來限制自由。

7月,中國網路監管機構出臺新的指導方針,以監管「自媒體」博客和社交媒體帳戶。其要求帳戶持有人在發佈有關時事或國際政治的帖子時,負責確保帖子的內容真實正確並注明資訊來源。這使得社交媒體用戶遭到進一步監管。社交媒體公司隨後推出新政策,要求網紅和其他擁有大量追隨者的用戶披露自己的真實姓名。這引發了人們對隱私權的擔憂。 記者仍是被針對打壓的目標,包括與地緣政治緊張局勢有關的打壓。6月,隨著中國和印度政府之間的緊張關係升溫,一名《印度斯坦時報》(Hindustan Times)記者被驅逐出境,印度在中國的正式媒體駐點也因此宣告終結。10月,曾在中國國有電視網路「中國環球電視網」(CGTN)工作的澳大利亞記者成蕾獲釋。2020年8月,她在中國被拘留,據稱是因為被指控犯有「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

人權捍衛者

政府繼續有系統地針對打壓人權捍衛者,力圖鎮壓異議聲音並扼殺公民空間。2023年,發生多起以模糊定義的國家安全罪名而起訴的案件,對象包括律師、學者、記者、行動者和非政府組織工作人員。

一些著名的社運人士被判處長期徒刑,其中包括法律學者許志永和人權律師丁家喜。他們在2022年被判犯有「顛覆國家政權罪」,並於2023年4月分別被判處14年和12年有期徒刑。包括他們在內的數十人,在2019年參加了一次討論中國公民社會狀況和時事的非正式聚會,此後便成了打擊目標。

6月,人權律師常瑋平分享了他自述於2020年因參與同一聚會而被拘留且在拘留期間遭受酷刑的細節,隨後他被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3年半有期徒刑。他在閉門審判中被定罪,且在近1年後,才收到刑期判決。

4月,人權律師余文生和他的妻子許艷,在前往北京與歐盟代表團外交官會面的途中被警方拘留。10月,他們被指控犯有「尋釁滋事罪」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余文生此前曾因人權工作而入獄。

公民記者張展於2020年5月被拘留,後被判處4年有期徒刑。由於她持續絕食,2023年7月住進了上海監獄醫院。

9月,著名的#MeToo社運人士和記者黃雪芹與勞權社運人士王建兵開始受審。兩人於2021年9月被捕,並被指控犯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這和他們參與非暴力抗議培訓,以及在王建兵家中參加私人聚會、討論日益縮小的公民社會空間問題有關。

10月,資深人權律師李昱函因「尋釁滋事罪」和「欺詐罪」,而被判處6年半有期徒刑。70多歲的李昱函自2017年底以來一直被羈押,且健康狀況不佳。在此期間,她無法定期聯繫律師或接受醫療照護,據稱還遭受其他形式的虐待。

有人擔心法律修訂將進一步助長針對人權捍衛者的打壓。4月,曾被用於打壓人權捍衛者的《反間諜法》進行修訂,擴大了間諜活動的定義範圍,並授予了更多調查間諜相關事項的權力。

女性權利

5月,聯合國「消除對婦女歧視委員會」對有關女性人權捍衛者的恐嚇、騷擾、性暴力和基於性別的暴力,以及她們因為與委員會接觸而遭騷擾的情況提出了關切。

2月,當局允許女權和健康權利捍衛者何方美,在被拘留近2年半後首次會見她的律師。她被指控「重婚罪」和「尋釁滋事罪」,當時還在等待2022年5月庭審的裁決。這些指控與她宣導安全疫苗及宣導為包括她女兒在內的兒童伸張正義有關。她認為這些兒童的健康受到不安全疫苗的損害。何方美被拘留後,當局據報將她的兩個年幼女兒送進精神病院,並將她的兒子送去寄養,且不准許其他家庭成員探望他們。

難民和移徙者的權利

10月,18名聯合國專家呼籲中國不要強行遣返朝鮮人,因為有報導稱中國已將500多人(主要是婦女)遣返回朝鮮。儘管此前曾有警告稱,被遣返者可能會面臨嚴厲的懲罰,包括強迫失蹤、酷刑和其他虐待,還有可能被處決。

鎮壓異議聲音

人們持續擔心異議聲音在海外遭到鎮壓,包括中國當局向其他國家施壓,要求強行遣返中國公民。這些人若被遣返將面臨任意拘留、酷刑和其他侵犯人權的對待。7月,人權律師盧思位在老撾被警方拘留。9月,他被強制遣返中國,並被拘留了數周。雖然獲得保釋,但盧思位的行動和言論自由仍受到嚴厲限制。

7月,楊澤偉(網名喬鑫鑫)的家人獲悉他被關押在湖南省衡陽市未成年人看守所。據報他於5月在老撾被捕。此前,他在網上發起了一個終結中國互聯網審查制度的宣導運動。

民族自治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在落實聯合國人權高專辦2022年報告中所載的建議方面,國際特赦組織沒有發現任何證據表明其進展。人權高專辦在報告中記錄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維吾爾人和其他以穆斯林為主的群體,可能遭受的危害人類罪。9月,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再次要求當局實行「強有力的補救行動」。與此同時,對維吾爾人、哈薩克人和其他以穆斯林為主的少數民族群體的系統性鎮壓仍在繼續發生,有罪不罰現象依然根深蒂固。國家主席習近平在8月訪問烏魯木齊期間,呼籲地方當局加強遏制「非法宗教活動」。

自2017年鎮壓開始以來,已有多達100萬人被任意關押在拘禁營和監獄中。2023年當局還進行了更多拘留和不公審判。6月,烏魯木齊一家法院以「分裂國家罪」判處維吾爾族學生祖爾亞·亞辛(Zulyar Yasin)15年有期徒刑。7月,他的母親熱依拉·加拉利丁(Rahile Jalalidin)在抗議兒子的判決後被警方帶走。

2月,哈薩克族記者兼藝術家加娜古麗·朱馬太(Zhanargul Zhumatai)在她母親位於烏魯木齊的家中被國家安全警察帶走拘留。此前她曾聯繫海外人士,並曾發聲反對當局徵用烏魯木齊周邊哈薩克牧民社區的土地用於建設道路和水力發電專案。加娜古麗·朱馬太先前曾在拘禁營被關押2年多,據報當時她因缺乏醫療護理而患上心臟病。 獨立研究人員和媒體持續報導維吾爾人強迫勞動的情況。9月,國際勞工組織的一個代表團訪問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就中國於2022年批准的國際勞工組織第29號和第105號有關強迫勞動公約的實施情況進行「技術討論」。 

西藏

對藏人的歧視和對其權利的限制程度,日益損害他們的文化身份和語言。2月,5名聯合國專家致函中國政府,對勞動力轉移計劃表示擔憂。據稱這些計劃使數百萬農村藏人被遷移離開家園和傳統生計,並被安排從事低技能、低薪的製造業工作。專家指出,這種做法可能會對藏人的少數民族語言、文化習俗和宗教產生負面影響,並可能構成為強迫勞動而進行的人口販運。

3月,聯合國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委員會對扶貧計劃和重新安置行動導致的負面影響表達擔憂。扶貧和重新安置表面上是為了恢復生態而實施,但卻對包括西藏遊牧民在內的小規模農牧民的生活和生計產生了負面影響。該委員會敦促當局立即停止對這些社區進行非自願重新安置和搬遷。委員會也對其他事件表達擔憂:據報出現的宣導消除西藏文化和語言的運動;使用藏語和其他少數民族語言教學的學校遭到關閉;以及強加於藏族兒童的強制寄宿學校制度等同化政策。

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者和間性人(LGBTI)的權利

2月,兩名學生向教育部提起訴訟,要求撤銷她們於2022年在清華大學校園分發彩虹旗後遭受的「違反校規」紀律處分。社交媒體上有關該訴訟的資訊受到審查。

當局仍繼續對LGBTI團體施壓。5月,其中一個中國最早成立、規模最大的LGBTI宣導和支援組織「北京同志中心」,宣佈「由於不可抗力因素」而關閉。在8月的七夕節(即中國的情人節),微信封禁了多個LGBTI團體的帳戶,包括「中國跨性別兄弟會」、「北京女同志中心」和「出色夥伴」(Trueself)北京分部,但沒有給出任何理由。

死刑

由於死刑判決和處決數量的數字仍被列為國家機密,死刑使用狀況的相關資訊難以取得。死刑仍然適用於46項罪行,包括那些未達到國際法律和國際標準中「最嚴重罪行」門檻的非致命罪行,例如販毒。

官方媒體報導了一些犯人被判處死刑的案件。其中包括余華英,她因在1990年代綁架和拐賣兒童,在2023年9月被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

12月,菲律賓政府宣佈中國在無視其減刑請求後,以販毒罪處決了2名菲律賓人。

勞工權利

聯合國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委員會對以下情況表達擔憂:工作場所不安全的工作條件和普遍存在的騷擾,包括對婦女的性騷擾,以及缺乏足夠的勞動監察機制來調查據稱違反相關法律和法規的情況。委員會還表達擔憂稱,中國缺乏足夠的事故和醫療保險,對非正規部門工作者來說尤其如此,而且社會保障覆蓋不足,包括缺乏對農民工的社會保障。

健康環境權

2月,「全球能源監測組織」和「能源與清潔空氣研究中心」發佈的一份報告顯示,2022年中國燃煤電廠建設量是世界其他地區總和的6倍。9月,中國氣候特使解振華表示,完全淘汰化石燃料「是不現實的」。儘管聯合國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委員會曾在2月建議當局暫停燃煤電廠的許可和融資,中國仍恢復了此前暫停的燃煤電廠建設工作,並允許在國內外建造新電廠。

香港特別行政區

言論和集會自由

香港當局繼續使用2020年通過的《國家安全法》(簡稱《國安法》)以及殖民時代留下的《刑事罪行條例》煽動罪和其他限制性法律,來打擊民主派社運人士、記者、人權捍衛者和其他人士。

2月,對47名民主派倡議者的庭審開始。這是迄今為止以國家安全罪名起訴的最大規模案件。他們所有人都被當局根據《國安法》指控犯有「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這和他們參與最終被推遲的2020年立法會選舉的非正式政黨初選有關。大多數人在庭審開始前已被羈押超過2年。如果罪名成立,有些人將面臨最高達終身監禁的刑罰。

12月,一再推遲的黎智英案件開始庭審,這是原定時間的1年後。黎智英是現已關閉的親民主派報紙《蘋果日報》的出版人和創辦人,他受到有關危害國家安全和煽動罪的指控。他自2020年8月以來被羈押至今。3月,5名聯合國人權專家致信中國政府,對黎智英遭受的逮捕、拘留和多次起訴表示嚴重關切。他的遭遇顯然與他批評中國政府和支持香港民主有關。

3月,國家安全警察以煽動罪的名義逮捕了兩名男子,因為他們持有違禁兒童讀物。這些讀物的作者和出版商於2022年被判犯有煽動罪。兩人都獲得保釋,但可能面臨最高2年的監禁。

對民主派和人權團體成員的起訴仍在繼續進行,儘管大多數此類團體在2020年《國安法》出台後都已停止運作。3月4日,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的3名成員鄒幸彤、 鄧岳君和徐漢光,因不配合2021年警方根據《國安法》提出的要求——提供支聯會成員、資金和活動的資訊,而被判有罪。鄒幸彤是支聯會前副主席,她拒絕了限制其言論自由權的保釋條件,因此仍被羈押,現正等待上訴結果。她多次遭到共計82天的單獨監禁。 

3月1日,香港當局取消了關於新冠疫情的公眾集會管制。但抗議權利仍遭受嚴格限制,恫嚇氣氛盛行。3月,香港婦女勞工協會取消了紀念國際婦女節的遊行,據說是因為警方擔心「暴力團體」可能出現,且出現參與者可能被逮捕的威脅。

6月,香港政府尋求法院下令禁止備受歡迎的民主派抗議歌曲《願榮光歸香港》,並威脅要根據《國安法》或煽動罪起訴任何表演、廣播或發佈該歌曲的人。

6月4日和5日,警方在維多利亞公園附近拘留了至少32人。該公園曾舉行一年一度紀念天安門鎮壓事件的燭光守夜活動,直至2020年被禁止。警方稱,被拘留者「展示帶有煽動性言論的抗議物品、喊口號並做出非法行為」。這些人隨後都在未被指控的情況下獲釋。

6月,與「612人道支援基金」有關的10名前工作人員和其他人,因涉嫌《國安法》下的「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以及「煽惑暴動」而被捕。該基金是為了支援法律和其他方面的費用,以幫助2019年民主抗議活動的參與者而設立,但該基金已於2021年解散。這些人被指控接受外國組織的捐款,來向逃離香港的人或主張制裁香港官員的組織提供經濟援助。

7月,5名聯合國專家致函中國和香港政府,針對2022年12月擬議的「眾籌活動規管」對人權的影響表達擔憂。他們特別強調,以定義模糊的國家安全和反恐理由作為評估眾籌活動性質和目的的主要標準,將對結社、和平集會和言論自由構成危險。

9月,來自中國大陸的23歲香港中文大學法律博士生曾雨璿,對煽動罪的指控認罪,並被判處6個月監禁。被控該罪是因為她計劃展示一面橫幅,上面描繪了丹麥藝術家為紀念天安門鎮壓而創作的雕塑。曾雨璿在庭審前被羈押,已服完大部分刑期,原定於10月獲釋。但她卻被驅逐出境到中國大陸,據信她在那裡遭到禁止與外界接觸的監禁。這起移送被認為是中國大陸人士首次在煽動罪定罪後被驅逐出香港。

12月,警方以在區議會選舉中「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為由,逮捕了7人,並對居住在海外的另外2人發出了逮捕令。

社民連主席陳寶瑩在香港銅鑼灣商圈,手持黃色紙花被警方帶走

鎮壓異議聲音

香港當局繼續針對其海外批評者進行打壓。7月,警方向8名社運人士發出逮捕令,其中包括3名在澳大利亞、英國和美國自我流放的前議員。他們被指控違反《國安法》。當局懸賞每人100萬港元(約合128,228 美元)以獲取可導致他們被捕的資訊。10月,4名聯合國專家對當局簽發逮捕令的行為表達嚴重關切,並呼籲重新審議《國安法》。12月,當局再對5名海外香港社運人士發佈通緝,並提供相同金額的懸賞。

11月,23歲的學生袁靜婷因在日本一所大學留學期間在社交媒體上發佈具有「煽動性」的資訊,而被判處2個月監禁。袁靜婷在3月返回香港更新身份證,此後被捕。她對自己發佈13條訊息支援香港獨立的指控認罪。 12月,著名學生社運人士周庭在Instagram上發佈了一篇帖子,講述她為了去加拿大留學,被要求前往中國大陸參加「愛國」活動和訪問才能取回護照。周庭於2020年入獄,於2021年保釋出獄但仍受到監視,其護照被沒收。她在抵達加拿大後表示,擔心自己可能永遠無法返回香港。假如真的返回香港,她將面臨人權被侵犯的風險。

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者和間性人(LGBTI)的權利

民眾針對歧視性政策和做法提出挑戰,一些法院的裁決使LGBTI人士的權利取得積極進展。2月,終審法院裁定政府侵犯了兩名跨性別者的權利。政府因為他們沒有接受全面的變性手術,就拒絕了他們修改身份證性別的申請。 

8月,在一對女同性戀伴侶提起訴訟的案件中,高等法院在法律上承認兩人中的非妊娠「父母」是孩子的第二位女性「父母」。9月,在另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裁決中,儘管終審法院拒絕承認同性婚姻,但裁定政府有憲法義務提供法律上的替代框架,以承認同性關係。終審法院設定了2年的期限,讓政府在與異性伴侶平等的條件下,保護同性伴侶的權利,包括醫院探視權和繼承權。10月,上訴法院在另外兩起案件中宣佈,政府剝奪同性已婚伴侶的公共住房租賃權和產權的做法,具有歧視性。法院還作出了有利於給予同性伴侶平等繼承權的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