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在香港服刑的中國跨性別社運人士賴可獲釋。如果她獲釋後被遣返回中國大陸,她將面臨被迫害的嚴重風險。國際特赦組織敦促當局,允許她留在香港或前往其他目的地。
據密切關注此案的賴可的朋友稱,賴可(又名翕然)去年在香港被判使用「偽造」文件,試圖從中國大陸經香港前往加拿大。她在3月2日服刑完畢,並將被遣返回中國大陸。她的朋友表示,賴可在2023年5月離開中國前,就遭到了警方騷擾。
一直以來,賴可與她的伴侶在中國大力提倡跨性別者的權利。據賴可的朋友稱,2023年6月,賴可的伴侶在中國被監禁,原因是她自己的行動和跨性別者身份。
針對此事,國際特赦組織中國事務總監莎拉·布魯克斯(Sarah Brooks)表示:「如果賴可被遣返回中國大陸,她將面臨迫害,包括繼續被監禁的真實風險。」
「香港當局必須緊急澄清賴可的移民身份。由於她即將在服刑後獲釋,當局應該無條件釋放她,並允許她繼續前往一處對她來說切實可行的目的地。」
「無論如何,當局都必須允許賴可在服刑獲釋後,對任何驅逐出境的命令提出上訴。」
據她的朋友圈和其他支持者稱,2023年5月3日賴可從上海飛抵香港,在香港國際機場被拘留,當時她正準備轉機搭上飛往加拿大多倫多的航班。
時間非常緊迫,我們必須防止賴可被以違反國際法的方式遣返回中國大陸。在那裡她將面臨嚴重侵犯人權的巨大風險。
國際特赦組織中國事務總監莎拉·布魯克斯(Sarah Brooks)
她的朋友稱,賴可在庭審時對三項移民指控認罪。根據國際特赦組織的瞭解,她在庭審時由一名當值律師作為她的法律代表。
賴可於2023年6月16日在香港被定罪,並被判處15個月的監禁。她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服刑,此處是香港當局經常關押跨性別者的精神病拘留機構。
直到2023年7月20日,她才第一次與自己聘請的律師見面,此時距離她的庭審和定罪已經過了一個多月。
她的朋友補充說,在服刑期間,當局不允許賴可服用一種作為荷爾蒙替代療法之一的藥物,並因其抱怨不能接受治療而單獨監禁了她。
國際特赦組織看到了一份來自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的釋放通知稱,賴可因表現良好將於3月2日被提前釋放。因為賴可不是香港居民,根據《香港入境條例》第19條,她會被遣返回中國大陸。
國際特赦組織中國事務總監莎拉·布魯克斯表示:「時間非常緊迫,必須防止賴可被以違反國際法的方式遣返回中國大陸。在那裡由於她的跨性別者身份和行動,她將面臨嚴重侵犯人權的巨大風險——包括任意拘留、不公審判,甚至是酷刑和其他虐待。」
「考慮到這些風險,將她遣返回中國大陸意味著香港當局放棄履行國際法下的義務。」
「國際特赦組織記錄到中國對跨性別者的系統性壓迫和歧視。近年來,大規模的審查行動導致許多線上LGBTI公眾號和社交媒體帳戶被關閉。這摧毀了線上和線下的LGBTI活動。」
「中國警方多次因不合理、定義寬泛且措辭模糊的指控,逮捕、長時間拘留和監禁人權捍衛者,包括LGBTI行動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