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3條立法啟動,人權危機迫在眉睫  

香港行政長官李家超宣佈,立法機構將就新的國家安全法草案(在香港被稱為「23條立法」)展開公眾諮詢。針對此事,國際特赦組織中國事務總監莎拉·布魯克斯(Sarah Brooks)表示: 

「這可能是自2020年《國家安全法》實施以來,香港人權所面臨的最危險時刻。新提出的23條立法可能會進一步加劇當局對香港的鎮壓行動。」

「2003年,約50萬名香港人曾走上街頭抗議,成功阻擋了可能通過的23條立法。如今20多年過去了,港府重新審視這項法律,同時還起訴了許多批評者,也關押了許多反對派政治人士。這些行動清楚地表明,23條立法從未打算認真考慮選民的擔憂。」

「相反,正如《國家安全法》被用來迫害人權行動者、政治人士、記者和民間社會團體一樣,香港當局很可能在缺乏充分且有意義諮詢的情況下推動23條立法,也不會確保該立法符合國際法。」

「事實上,港府已經明確表示,通過實行更嚴厲的懲罰,並讓更多案件以國家安全的名義將合法行使的權利定為犯罪,他們打算更強硬地在23條立法下壓制公民自由。」

「香港當局不應提出或通過任何無視聯合國專家建議的立法,此舉將進一步傷害香港人權。與此同時,至關重要的是國際社會必須盡速審視港府的最新立法提案,並在必要時進行強力抵制。」

背景資訊 

香港《基本法》第23條要求政府通過地方法律,禁止下列七項罪行: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並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 

其中一些罪行已在2020年通過的《國家安全法》中被定為刑事犯罪,如分裂國家罪和顛覆國家政權罪。至於其他罪行,如煽動叛亂罪和叛國罪,則在香港殖民時代就被納入成文法。 

今年1月,名為《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草案》的新立法草案已提交立法會審議。該立法的公眾諮詢期將持續至2月28日。 

1月30日,港府發佈了一份諮詢文件。該檔描述了國家安全風險、立法原則、國際相關法條比較,並在最後一章總結了過往立法的「短板和不足」。此次的諮詢檔並非「白紙草案」,政府也沒有在諮詢檔中公佈立法草案全文。(注:「白紙草案」源于港英政府時期,用於徵集意見的公眾諮詢文件以白紙印製,故稱「白紙草案」,也就是沒有官方既定立場的草案) 。

2003年,當時的香港政府試圖通過23條立法,但約有50萬名香港人因此上街抗議,最終政府撤回法案。此事是當時香港公民社會中人民力量的有力象徵。 

為了將2019年開始出現的大規模抗議運動定為刑事犯罪,北京當局於2020年在香港實施了《國家安全法》。此後,中國和香港政府不斷公開要求香港根據基本法第23條,制定能夠更全面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 

近年來香港當局大規模逮捕反對派政治人士和行動者,並修改選舉制度以確保「愛國者治港」。因此外界認為,這次親政府的立法會也將輕易通過23條立法。李家超在宣佈展開公眾諮詢期時表示:「立法必須儘快完成。」 

國際特赦組織也曾對港府於2002年提出的23條立法提案表達擔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