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管控失效,欧盟公司向中国公安出售监控工具

国际特赦组织的新调查显示,欧洲科技公司向中国公安机关出售数字监控技术,这有可能助长大规模侵犯人权行为。调查结果于9月22日在布鲁塞尔召开的重要会议前夕公布,在该会议上,欧洲议会和欧盟成员国将决定是否加强这些不够严格的监控出口规则。

国际特赦组织发现,位于法国、瑞典和荷兰的3家公司向中国主要从事大规模监控的机构出售了各种数字监控系统,例如面部识别技术和网络摄像头等。在某些情况下,所出口的产品直接用于中国的无差别大规模监控项目,有可能被用来对付在中国各地的维吾尔人和其他以穆斯林为主的民族。

法国和瑞典等大多数欧盟国家都抵制加强出口规则的呼声,不希望在生物识别监控技术方面纳入强有力的人权保障措施,而欧洲公司正好在这一领域占据主导地位。自7月1日起担任欧盟轮值主席国的德国与荷兰过去都曾表示需要加强人权保障,但两国至今未能在欧盟层面成功解决这一问题。

国际特赦组织科技与人权高级政策官员梅内尔·孔宁(Merel Koning)表示:“欧洲的生物识别监控行业已经失控,我们揭露了公司向中国安全机关和支持这些机关的研究机构出售产品,但这不过是冰山一角。欧洲的生物识别监控产业价值数十亿欧元,而通过向人权侵犯者出售产品,这一产业蓬勃发展,但防范这些产品被滥用的措施却寥寥可数。”

欧洲的生物识别监控产业价值数十亿欧元,而通过向人权侵犯者出售产品,这一产业蓬勃发展,但防范这些产品被滥用的措施却寥寥可数。

科技与人权高级政策官员梅内尔·孔宁(Merel Koning)

在中国各地,“天网”、“锐眼”等大规模监控项目正在铺开,让人们时刻受到监视。这类监控的范围空前扩大,中国的公安机关在当中扮演了关键性的角色。在中国西北部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物识别监控无处不在,估计有多达100万维吾尔人和其他民族的人被任意关押在所谓的“教育转化中心”里。

梅内尔·孔宁表示:“若欧盟政府继续允许公司出售这些可能助长侵权行为的技术,那么,这些国家对新疆系统性镇压的谴责就会显得空洞。当前的欧盟出口监管体系已经失灵,需要尽快修复。”

在各种数字监控技术中,面部识别软件等生物识别监控工具是侵入性最强,最无处不在的,能够让政府在公共空间识别和追踪个人,或者根据他们的生理或行为特征将他们找出来。这些技术对隐私权、集会自由、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以及不受歧视的权利构成了明显的威胁。

国际特赦组织的调查发现,3种不同类型的数字监控技术被出售给中国的国家安全机构、帮助维护侵犯人权的法律的机关,以及新疆境内的单位。

Morpho公司现隶属于法国跨国企业Idemia,在2015年获得了一份合同,直接向上海市公安局提供人脸识别设备。该公司主营安全和身份系统,包括面部识别系统和其他生物识别产品。国际特赦组织呼吁禁止国家机构和私营部门使用、开发、生产、销售和出口用于识别个人的面部识别技术。

国际特赦组织的研究发现,瑞典公司安讯士(Axis Communications)甚至在其网站上吹嘘自己参与了中国监控全国的扩张计划。安讯士开发和销售网络摄像头,专门用于安全监控和远程监控。该公司向中国公安机关提供技术,并在2012至2019年间多次在中国的国家监控招标文件中被列为“推荐品牌”。

该公司的网站称,它将桂林市的监控摄像头网络从8000个增加到了3万个,以作为该市天网监控计划升级的一部分。桂林市位处中国南方,人口约500万。桂林市监控网络的摄像头拥有360度广角,覆盖范围达300至400米,可从各个方向跟踪目标。

梅内尔·孔宁指出:“中国的公安机关正使用欧洲公司销售的产品增强其侵权式监控的能力。这些公司通过销售数字监控技术,从中获利,有关的技术却涉及可怕的侵犯人权行为。这些公司应清楚知道向中国当局销售产品存在重大风险,但却显然没有采取措施,防止其产品被侵犯人权者使用和研究,它们的所做作为是完全未履行其人权责任的做法。因此,欧盟立法机构需要采取行动,制止类似的侵权性贸易。”

荷兰公司诺达思信息技术(Noldus Information Technology)向中国的公安和执法相关机构出售情绪识别系统。该公司的“面部表情分析系统”(FaceReader)被用于自动分析传达愤怒、快乐、悲伤、惊讶和厌恶的面部表情。一些与公安机关及警方关联的中国高校以及公安部被发现使用这种“面部表情分析系统”。中国的法律制度在诸多方面均与国际标准不符,常被当局滥用来限制人权。

国际特赦组织还发现,在2012至2018年间,诺达思向至少两所新疆大学出售了其数字监控技术,其中包括在2012年向石河子大学提供其“观察记录分析系统(The Observer XT)”。该大学隶属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在维护国家统一和新疆社会稳定,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活动中”发挥着特殊的作用。

中国政府常把维吾尔文化和宗教习俗与恐怖主义混为一谈的问题在2012年已非秘密。在随后的几年里,镇压新疆少数民族的技术发展明显,中国当局对情感和行为分析系统尤其感兴趣。

欧盟公司被调查的出口产品对人权构成了重大风险。但是,没有一家公司向国际特赦组织提供了明确的答案,说明在完成这些交易之前进行了哪些尽职调查措施。这也是欧盟眼下必须采取行动的原因之一。

国际特赦组织在报告中阐述了《两用条例》(Dual Use Regulation)这个现行的欧盟出口监管框架有那些主要缺陷。国际特赦组织呼吁欧盟立法机构将所有数字监控技术纳入其出口框架,在决定出口时加强人权保障措施,并确保所有公司进行人权影响评估。

梅内尔·孔宁表示:“安讯士在回应国际特赦组织时表示,公司在出口用于中国大规模监控计划的摄像头时不需要许可证,而这正是目前欧盟出口监管框架的问题所在。欧盟各国政府需承担起自身的责任,对这一不受约束的行业加以管控。”

“在欧盟采取国际特赦组织所提出的措施之前,这些公司需要认真的回应问题,交代它们在中国政府的侵犯人权行为中扮演了怎样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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