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注:过去,国际特赦组织曾为何有华案发起倡导运动。随着超过20万人参与联署,何有华终获减刑。2024年8月,马来西亚联邦法院将何有华(Hoo Yew Wah)的刑期从终身监禁减刑为30年监禁。在他被关押近20年后,这一判决带来了希望,他可望最终获释与家人团聚。国际特赦组织马来西亚分会对此关键判决表示欢迎,并持续呼吁当局紧急改革1952年通过的《危险药物法》,使其符合国际人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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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联邦法院裁定将何有华(Hoo Yew Wah)的无期徒刑减为30年有期徒刑。对此,国际特赦组织马来西亚执行总监卡特里娜·马利亚毛夫(Katrina Jorene Maliamauv)表示:
“联邦法院今天裁定撤销了何有华的无期徒刑判决,并将其刑期减为自逮捕之日起30年的有期徒刑。国际特赦组织马来西亚分会对此感到欣慰。我们很高兴看到这一积极成果,但强调有必要继续对马来西亚的死刑制度进行紧急改革。”
“何有华于2005年3月31日被捕,当时年仅20岁。他被发现持有188.35克冰毒,随后因此自动被认定为参与贩毒。此案件在司法程序上充满了侵犯人权的疑虑,但当时他仍因贩毒罪被判处死刑。他已经在监狱中度过了近20年。今天马来西亚联邦法院的这一裁定,为何有华和他的家人带来了一丝团聚的希望。”
“我们过去为何有华发起的全球倡导运动,得到了来自世界各地的广泛支持。总共超过20万人参与了呼吁减刑的联署。今天他的案件有了好结果,这提醒人们废除死刑将得到全球的支持。通过集体行动,人权变革始终是可能的。”
“然而,通过重审程序取得的好结果,并不能掩盖刑事司法系统中的系统性问题。我们在何有华一案中记录到一些令人担忧的司法缺陷,这在许多其他与毒品有关的死刑案件中也同时存在。政府必须利用联邦法院此次重审裁定的机会,采取进一步措施,彻底废除死刑。”
“我们呼吁马来西亚政府进一步修订1952年通过的《危险药物法》,使其符合国际人权法和国际人权标准,包括废除对毒品有关罪行判处死刑的规定,以及法律上的有罪推定。在此之前,检方必须立即停止对与毒品有关的罪行求处死刑。”
背景信息
2011年至2023年期间,何有华被关押在马来西亚文东监狱的死囚牢房。2005年3月,20岁的他被发现持有188.35克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随后因此自动被认定为参与贩毒。后来法院根据1952年的《危险药物法》第39(b)条判处他贩毒罪。
他于2011年5月12日被判处强制性死刑,随后的所有司法上诉均被驳回。国际特赦组织马来西亚分会记录到何有华案中许多侵犯人权的行为,包括缺乏适当和及时的法律援助、警方审讯期间的酷刑和其他虐待,以及判决依赖于不公的有罪推定等。
马来西亚分会为他开展了广泛的倡导运动。自2014年以来,马来西亚特赦委员会收到许多信件,要求对何有华减刑,特别是考虑到在他的案件中存在的诸多缺陷。过了将近十年后,2023年3月21日,何有华获得柔佛州苏丹的正式赦免,将他的死刑减为无期徒刑,而今天联邦法院又将刑期减为30年监禁。
自2023年9月12日以来,《2023年检讨死刑及无期徒刑(联邦法院临时权限)法案》(第847号法令)推进了重审程序,给予那些在马来西亚被判处强制性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人复审的机会,可能的替代判决包括将其减刑为30至40年有期徒刑和不少于12次的鞭刑。
国际特赦组织指出,马来西亚是2023年对毒品相关罪行判处死刑的11个已知国家之一。该作法违反了国际法和国际标准,因为与毒品有关的罪行不符合在政府废除死刑前必须将死刑限制于“最严重罪行”的门槛。
国际特赦组织无条件反对死刑,因为死刑违反了《世界人权宣言》中所宣告的生命权。这是一种极端残忍、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