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家安全法:你需要知道的10件事

6月30日,中国最高立法机关一致通过了一项新的香港国家安全法(国安法),并于当日临近午夜时在香港生效。这项法律极度含糊宽泛,根据其规定,几乎任何行为都可被视为威胁“国家安全”,该法亦可适用于地球上的所有人。

中国政府在没有任何问责或透明度的情况下强行通过了该法:当局首次宣布相关立法计划后,在绕过香港立法机关的情况下,仅用数周就通过了该法。而在法律颁布之前,其文本一直对公众保密,据说连香港政府也不知道其内容。

下文说明了每个人都应该对这项新法律感到担忧的10个原因:

1.任何行为皆可被视为“危害国家安全”

根据这项新法律,“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和“勾结外国势力”等罪最高可被处以无期徒刑。但这些罪行的定义非常广泛,以致它们很容易在出于政治动机的起诉中被用来“一网打尽”所有人,并可能导致人们被重罚。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专家机构已多次对香港国安法表示关注,指出这项措辞宽泛的立法可能导致“歧视或任意释法和执法,从而损害对人权的保护”。

中央政府和香港政府长期以来指责一些个人和民间社会组织在筹办及参加和平抗议、接受捐款和批评政府时受到“外国势力”的操纵。现在,参加这些活动的人都有可能被指控“勾结外国势力”和其他新的“罪名”。

根据国际特赦组织的记录,中国政府在大陆经常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来监禁记者律师学者活动人士。2017年,中国一家法院将异议人士吴淦在互联网上对政府的批评作为他“颠覆”国家政权的证据,判处他有期徒刑8年。

2.国安法从生效首天就被滥用

国安法生效后,当局立即开始用它来打击合法与和平表达。

人们因持有带政治口号的旗帜、贴纸和横幅而被捕。警察和官员还声称,标语、T恤衫、歌曲和白纸等可能会威胁国家安全,并导致刑事起诉。

香港政府在该法通过两天后宣布 ,去年抗议活动中的常用政治口号“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是有“香港独立”或将香港从中国分离出去的“含意”,因此禁止使用该口号。

这些例子显示该法及其使用如何违反国际人权法和国际人权标准。以上的法律和标准规定,和平表达自己对政治制度的意见并不构成对国家安全的威胁。

示威者在午餐时间于香港一家购物中心举行抗议活动时举起白纸。(照片:Paul Yeung/Bloomberg via Getty Images)

3.国安法加强了对教育、记者和社交媒体的控制

该法以国家安全的名义,授予中国中央政府和香港政府广泛的新权力,监督和管理香港的学校、社会组织、媒体和互联网。

媒体界已就该法对香港新闻自由的潜在影响表示关注,例如,《纽约时报》已决定将其中一些香港工作人员迁往韩国。

不少人担心,与中国大陆类似的措施将陆续出台,以控制外国记者。目前,记者必须先获得中国政府的认证,才能在中国大陆合法工作。

香港政府还试图采取措施,过度限制学生在校园内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香港教育局局长 ,学生唱的歌、呼喊的口号或进行的活动不应包含政治信息。现在,即使在教室里讨论政治议题也可能带来风险。

法律还授予执法机构权力,在没有司法手令的情况下删除网上内容或获取用户数据。 因应这些新增和不受约束的行政权力,WhatsApp、推特(Twitter)、领英(LinkedIn)、脸书(Facebook)和谷歌(Google)等主要网上平台已暂停处理香港政府索要用户数据的申请。

4.人们可能被送到中国大陆接受不公审判

根据国安法,嫌疑人可以被送到中国大陆,在大陆的刑事司法系统内处理,并根据大陆的法律接受审判。对送返内地受审的忧虑正正触发了2019年年中以来的一系列大规模抗议。

在中国大陆,被指控犯了国家安全罪的人可能会受到任意甚至秘密拘押。“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当局采取的一种措施,可让侦查人员在正式拘留系统之外将人拘禁6个月之久。如果嫌疑人被处以这一措施,就可能无法联系家人,也可能无法接触他们选择的律师。正因如此,被当局以这种方式拘押的人很可能遭受酷刑和其他形式的虐待。在2015年律师遭镇压期间,人权律师李和平在被秘密拘押时遭到殴打、灌药和电击。

5.国安法适用于地球上所有人

香港国安法的条文提出对非香港居民甚至从未涉足过香港的人具有管辖权,这意味着,在地球上,任何人不论其国籍或所在地,理论上都可被视为违反了该法。而且,如果他们在中国司法管辖范围内,即使只是过境,都可能面临逮捕和起诉。若被告的外国公民不是香港永久居民,甚至可能在法院审判或判决之前被驱逐出境。

当局可以要求社交媒体公司删除中国政府认为不可接受的内容,哪怕这些内容是在香港以外的地区发布,或者这些公司的办公室和服务器位于其他国家。

6.侦查机关具有广泛的新权力

根据新法律,调查机构可以搜查财产,限制或禁止出境,冻结或没收资产,移除网上内容,并进行秘密监视,包括在没有法院命令的情况下截取通讯。

当局也可以要求组织和个人提供信息,哪怕相关信息有可能自证其罪。任何不遵从要求的人可被罚款或监禁。在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中,这实质上让一个人丧失了保持沉默的权利,而沉默权却是无罪推定的关键组成部分。

国际人权法律和国际人权标准普遍承认,人们在被审问时有权保持沉默和不被迫作出对自己不利的证词。这两项权利是公正审判概念的核心,而且范围广泛,适用于警察讯问和审判期间,也适用于不同严重程度的犯罪行为。此外,这些法律和标准亦禁止直接或间接使用任何形式的身体或心理胁迫。

香港维护国家安全公署于2020年7月8日正式开始运作(照片:Chan Long Hei/Bloomberg via Getty Images)

7.中国政府如今在香港设有国家安全机关

中国中央政府已在香港核心地带设立了维护国家安全公署,不过,该公署及其人员不属于香港的司法管辖范围,也即是说,其任何行动(包括在香港的运作)不会受到香港法院的审查或香港法律的约束。香港执法机构不会检查、搜查或拘押公署人员。无论公署及其人员被指控犯有什么罪行或侵犯人权的行为,他们实际上都享有完全的豁免权,这侵犯了受害者获得正义、确立真相并得到充分补偿的权利。

中国大陆的国安警察经常侵犯被控犯有国家安全罪的人的权利,而很少受惩罚。这些机构有系统地监视、骚扰、恐吓和拘押人权捍卫者和异见人士,而且有证据显示包括酷刑和其他形式的虐待。

8.香港政府还设立了一个不受监督的新机构

香港政府设立了另一机构,名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中国中央政府的一名代表则会对其“提供意见”。

该委员会有权挑选人员来处理涉及国家安全的执法和起诉。此外,与维护国家安全有关的预算和人员任命也将绕过立法机关的审查。香港特首可以任命法官来处理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此举似乎破坏了司法独立。

根据新法律,该委员会不必公开其工作。而且,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也不受法院的审查。

此外,香港警务处已成立一个新的国家安全部门,可以在不受司法监督的情况下进行秘密监视。

可以说,这意味着公众不能使用法律程序来制衡滥用职权和违反香港法律义务的行为,这包括在国际法和本地法律之下承担的人权义务。

2020年7月1日的一次游行期间,香港防暴警察举旗警告示威者可能违反国安法,并拘押了一名男子。

9.人权保护可能荡然无存

虽然国安法包含对尊重人权的字眼,其中包括《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核心人权条约,但该法中的其他规定有可能让这些保障荡然无存。

国安法授予国家安全机构及其人员广泛的豁免权,而且实际上也明确规定,如与其他法律相抵触时,该法凌驾于任何香港法律。从表面上看,这意味着国安法可被视为凌驾了香港任何现有的人权保护。

中国的国安法也有关于尊重人权的类似规定,但这很少或根本没有为律师学者记者牧师非政府组织工作者等被针对的人提供保护,结果,这些人仅仅因为行使言论自由和捍卫人权,就被以国家安全罪名定罪。

香港特首一再以国家安全为名,为一些可能违反国际标准的人权限制辩护

10.国安法已即时产生寒蝉效应

这项严厉的法律如此含糊,以至于任何人都无法知道他们在什么情况下以及什么时候违法,因此该法已即时对整个城市带来寒蝉效应。

许多香港人从2019年6月起定期在网上分享有关抗议活动的新闻,但因为担心违反该法而关闭了他们的社交媒体账户。此外,以前曾张贴横幅和贴纸来声援抗议运动的商店和餐馆在法律生效之前就将其移除。不出几天,公共图书馆也开始清理了涉及“敏感”问题和由批评政府的活动人士撰写的书籍。

  香港一家餐馆的外墙上贴有支持民主运动信息的贴纸被刮掉了。

在法律通过一小时后,著名的活动人士黄之锋退出了他领导的民主派组织香港众志。其后,香港众志宣布解散,另一位关键成员罗冠聪则宣布他已离开香港。罗冠聪表示,他担心继续在香港进行国际倡导工作可能会对其人身安全构成即时威胁。

该法仅颁布一周,便有至少7个政治活动团体解散。

香港国安法没有在真正保护国家安全的同时保障人权,其后果极其严重。由于该法关键部分定义不明,因此引起香港人的恐惧,因为没人知道什么可能构成“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导致他们有机会受到刑事起诉、被移送到中国大陆或被香港驱逐出境。

大家都认同,每个政府都有保护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一些国家亦存在个别的安全问题,但各国决不能以此为借口,剥夺人们表达不同政治观点或行使其他人权的权利,因为这些权利都受国际法律标准的保护。很明显,香港国安法是政府利用“国家安全”概念压制异见的另一个例子,这对人权捍卫者、批评政府的媒体以至整个公民社会都构成重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