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完的抗争 —— 反家暴法实施两周年

编者按:2015年,中国第一部针对家庭暴力的全国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以下简称“反家暴法”)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最终表决通过,并在2016年正式实施。这次立法是重要的里程碑,也是是民间团体努力倡导的成果。反家暴法实施两周年之际,中国女权工作者吕频跟我们分享反家暴法实行的情况,还有她多年来的抗争。

文/ 女权工作者吕频

2003年3月初,我接到了一个任务:将制定一部家庭暴力防治法的建议传递给报道全国“两会”的记者,通过他们作为新闻发布出去。当时我是中国法学会反对家庭暴力网络 (以下简称 “反家暴网络”) 的媒体联络人。那还是拨号上网的时代,当面递交纸质材料比发邮件更可靠,我们为记者们准备的一大包材料中不但有建议信,还有一部完整的“家庭暴力防治法”,那是中国第一部由民间撰写的法律草案。

按照反家暴网络的说法,“2003年的专家建议稿因立法时机尚未成熟未被全国人大采纳”。

公众意识的改变

中国公众对家庭暴力的意识自90年代末已经开始慢慢改变。

2001年播出的电视连续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影响巨大,对提升中国公众的家庭暴力认识,起到了迄今无可比拟的重要作用。无数人因这部电影明白了两个家庭暴力的重要常识:第一,施暴者就隐藏在普通人当中,第二,没有干预,暴力不会自动停止。这部商业电视剧的制作过程中采纳了不少民间妇女组织的主张。

借这部电视剧的余绪,2002年,反家暴网络在北京发布了中国第一个反对家庭暴力的街头公益广告。2005年,在一些妇女活动家的帮助下,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的主持人走进河北省女子监狱,访谈了一群遭受家庭暴力后杀死丈夫的女性, 在播出的《女子监区调查》的画面里,黑暗中摇曳脆弱,倏然熄灭的孤零烛火,象征这这些曾多少年求告无门的女性的悲惨。家庭暴力成为一个公共问题, 大众媒介起了重要的作用,但这种作用不是自发产生的,而是妇女活动家和民间妇女组织的推动、积极介入后产生的结果。

《疯狂英语》李阳的家暴案

2011年9月初的一天,住在北京的美籍教育家Kim Lee 在微博公布了她被她的丈夫李阳殴打后的照片, 亿万富翁李阳家庭暴力事件在此后的一年多中持续吸引公众视线,李阳遭到许多谴责。Kim发起离婚诉讼,持续把她与李阳、与法律体系搏斗的过程披露在社交媒体,并通过与民间妇女组织的合作,将她的个人故事发展为反家庭暴力教育与倡导的典型案例。

为了表达对Kim诉李阳案的支持并呼吁反家庭暴力立法,一群青年志愿者在北京策划了“带血的婚纱”主题活动。2012年2月5日,一个雪冬的上午,Kim诉李阳案一审在北京朝阳法院宣判,法院判决李阳因家庭暴力赔偿5万元人民币,这是迄今中国法院判处的离婚家庭暴力赔偿最高额,Kim也得到北京地区第一个公开的家庭暴力民事保护令。

吕频
那天走出法庭,Kim和身穿“带血的婚纱“的志愿者拥抱在一起,每一个这样的胜利的时刻都来之不易,而且只容得倡导者们短暂庆祝。
身穿“带血的婚纱“的志愿者

身穿“带血的婚纱“的志愿者

2012年11月初,同样是这些年轻人发起了“万人联署敦促反对家庭暴力”的倡议,提出“我们不想要一部空洞的、敷衍民意的家庭暴力防治法” 2013年1月下旬,有1.2万多个签名的联署信被送给全国人大,这是中国妇女权利领域中迄今规模最大的公众动员。

经过十多年的倡导,反家暴法终于通过

地方层面的立法早在2000年开始,湖南省制定了第一个反家庭暴力地方法规。2005年《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写明“禁止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这可以说是在全国层面将反家庭暴力法治化的起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完成修订之后,全国妇联也加入支持反家暴立法,这大大提高了在核心决策者当中游说协商的力度。

吕频
这部法律的出台,与其说是一次胜利的冲刺,毋宁说是新的搏斗的起点。

2010年,当全国人大宣布将把反家暴立法纳入下一届的立法计划,反家暴网络被迫结束与中国法学会的关系。在我看来,这象征着反家暴倡导的民间路线和体制内路线的明确分化,一方面,全国妇联继续在法律专家的配合下向立法部门积极游说,另一方面,民间组织更多扮演起外部敦促和监督的角色。2016年3月,包含6章38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开始实施。这理应首先被铭记为民间妇女组织和Kim那样的维权者的业绩,有了由多少人的生命所支付的努力,才终于走到这一时间点。然而,看到这部法律的出台,与其说是一次胜利的冲刺,毋宁说是新的搏斗的起点。

2016年4月,朝阳区法院一审判决加拿大籍华人女性戴晓磊诉刘杰离婚案:刘杰是一名一部非常流行的电视剧的武术指导,被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戴实施了家庭暴力,应给予戴晓磊精神赔偿5000元,婚生子抚养权归刘杰。

到这时候,由于刘的阻挠,戴晓磊已经有两年多没能见到孩子。她无法接受,为什么被认定有家庭暴力的丈夫可以获得抚养权?实际上,中国的法律虽然规定离婚后的抚养权应以未成年人权益为重,但从未明确禁止过施暴一方获得抚养权。另外,对抢夺孩子、阻挠探视的行为也缺乏惩治。

2016年8月,戴晓磊与其他9位母亲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使用“紫丝带“代表因男方暴力而被迫与子女分离的离婚母亲,呼吁人们关注抚养权和探视权的议题。到现在,戴晓磊还在继续努力,她说她只能继续打官司,看法律能不能有一天醒过来。

反家暴法是否有效?

2017年2月,一个名为Equality(为平)的妇女权益机构发布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周年监测报告。该报告肯定了几个重要方面的制度性建设: 一、对未成年人受虐的强制报告制度;二、警察为家庭暴力出警的行为规范和向施暴者出具告诫书的警告制度,三、人民法院为受害者出具的人身保护令制度。2017年1月,公安部召开有上百万名警察参加的全国公安机关规范执法视频演示培训会,其中明确:民警为家庭暴力出警时“到达现场后,积极平息事态,不能以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或者属于家庭事务为由而推诿不理”。该报告指出,法例实施后的一年内,广西自治区公安机关共发出《家庭暴力告诫书》1519份。在人身保护令方面,反家暴法实施10天内,就有12个省市自治区发出了当地第一份人身保护令。

但另一方面,该报告还指出,家暴认定方面仍然非常艰难。家暴发实施后的十个月内,济南全市142起因家暴起诉离婚的案件中,离婚成功的案例目前只有14起。这些败诉的案例有一个共同点——被告方否认家暴事实,最终法官认定家暴证据不足。另外,因性取向和性别身份而遭受的家庭暴力仍然极难得到处理。

2017年11月25日“消除对妇女暴力日”,Equality (为平) 再次为反家暴法实施20个月发布新版监测报告,这次介绍了一个全国妇联权益部提供的数字:全国现有家暴庇护场所2000余家,去年共为受害人提供庇护服务149人次。——这说明大量的庇护所是形同虚设。当然不是受害妇女没有需求,而是庇护所入住条件十分苛刻,限制多,服务功能差。实际上, 庇护所的问题多年来一直都有媒体披露,但始终没有明显改善。这从一个角度反映出反家庭暴力部门责任的形式化、空洞化。

这两次报告都指出,能为受害者提供帮助的民间组织数量稀少,远远不能满足需要。这些组织难以取得合法身份,并且缺乏资金来源。

吕频
从Kim Lee到阿莲,女人们需要的其实并不是一部法律的文字,而是对于她们的权利有切实的法律保护,她们用自己的血肉之躯问责于国家,而国家所给的答案至今远远无法令人满意。

一名化名为“阿莲”的女性出现在上述Equality (为平) 第二次报告的发布会上。阿莲27岁,历经其夫的骚扰、强奸、囚禁和种种威胁,离婚诉讼也备受干扰。阿莲当众讲述自己的经历,杂乱的言语间表达了许多感激。然而,离婚,争取女儿的抚养权,摆脱男方的骚扰,经济独立……她将要走的每一步都还是那么艰难,关心她的民间人士所能提供的帮助其实有限。从Kim Lee到阿莲,女人们需要的其实并不是一部法律的文字,而是对于她们的权利有切实的法律保护,她们用自己的血肉之躯问责于国家,而国家所给的答案至今远远无法令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