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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NGO工作者面临终身监禁:李明哲

李明哲是中国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生效后,第一名遭拘留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工作者。他被控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并在直播的审判中当庭“认罪”。在此之前,李明哲长达六个月的时间与外界失联。一旦定罪,他将面临最高无期徒刑的刑罚。

9月11日,李明哲与另一名中国籍共同被告彭宇华遭控“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在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是李明哲今年3月起遭拘留后首次现身。他面容憔悴,并疑似在背诵已准备好的讲稿。该次审判在法院的微博帐号上直播。

李明哲在回答检方问题时,描述了彭宇华如何在2012年透过微博与他联系,以及之后将他加入到“两岸牵手”的QQ群。该社团后来更名为“围观中国”,是一个对中国政治体制发表意见,并宣扬西方民主价值的网上聊天平台。李明哲也在该平台上发表看法、提倡中国应实施多党制。

根据检察官宣读的起诉书,彭宇华在2012年5月建立该社团,并在2012年9月邀请李明哲加入。随后,李明哲和彭宇华在中国各省建立相似的社团,并更进一步创立了“梅花公司”建立网络。该起诉书也提到,2012年至2016年间,李明哲于QQ、脸书、微信上散播批评中国政体的信息及言论。

审判结束后,李明哲的妻子被允许和他短暂会面。然而,自此之后他们至今并无任何联系,法院至今也没有宣判。李明哲多年来不断支持公民社会组织与行动者,但当他在今年3月19日遭国家安全部门拘留时,是因私人事务而进入中国。

国际特赦组织敦促中国政府:

  • 立即无条件释放李明哲,除非当局有确凿证据证明他可能犯有国际公认的罪行,并须根据国际标准对他进行公正的审判;
  • 在释放他之前,确保他在关押期间可以会见家人及他所选择的律师,并确保他不受酷刑虐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