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对马来西亚公民执行绞刑

新加坡当局今早对马来西亚公民迈克尔·阿纳克·加林(Micheal Anak Garing)执行死刑,这是新加坡今年执行的第一次处决。

加林与另一名同样来自马来西亚沙捞越的男子在2010年持械抢劫时杀了一名男子,二人于2014年被新加坡最高法院判处犯有谋杀罪,加林被判处死刑。

他的家人最近接到通知,他预计将于3月22日星期五被处决。

“新加坡曾声称反对死刑这种残酷的刑罚。无论一个人所犯的罪行如何十恶不赦,死刑仍然是一种有辱人格和不人道的处罚。我们谴责在任何情况下使用死刑,”国际特赦组织新加坡研究员雷切尔·蔡霍华德(Rachel Chhoa-Howard)说。

据国际特赦组织所知,加林是新加坡今年处决的第一个人。新加坡在2018年共处决了13人,但当局并没有就这些死刑的执行公开披露详情。

雷切尔·蔡霍华德表示:“新加坡去年的处决人数达到双位数字,是2003年以来首次。被处决的人数不断增加,情况令人深表关注。我们敦促当局改变方针,重新实行暂停执行死刑的禁令,以作为该国废除死刑的第一步。”

背景

在迈克尔·阿纳克·加林与同案被告被起诉时,被判犯谋杀罪者可获处以强制性死刑。在新修订的《新加坡刑法典》于2013年生效后,没有明确杀人意图的谋杀罪可被处以无期徒刑及鞭刑,或由法官自行决定判处死刑。在同案被告于2015年4月被判刑时,由于加林被指认是对受害者造成致命伤情的人,因此被判处死刑,但他在上诉期间反驳有关他造成致命伤害一事,不过上诉法院在2017年驳回他的上诉,而同案被告则被判处无期徒刑及24下鞭刑。

国际特赦组织反对在任何情况下判处或执行死刑,不论犯罪的性质或情节,当事人是否有罪及其他特点,又或是国家执行死刑的方式,无一例外。死刑侵犯了生命权,是极端残忍、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处罚。

到目前为止,已有106个国家就所有罪行废除了死刑,令在法律上或实际上废除死刑的国家总数增加到142个。2017年,全球有15个国家在违反国际法或国际标准的情况下,对涉毒犯罪的人判处或执行死刑。国际特赦组织记录到只有4个国家对与毒品有关的罪行执行死刑,包括中国(死刑相关数据被列为国家机密)、伊朗、沙特阿拉伯及新加坡。新加坡在某些情况下仍然对谋杀和贩毒的罪行保留强制性死刑,此举有违关于保障和限制使用死刑的国际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