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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5名被控同性性关系的男子被判鞭刑

马来西亚雪兰莪州(Selangor)伊斯兰高等法院以意图发生“违反自然规律”的性行为为由,判处5名男子有期徒刑及鞭刑,当局这种针对马来西亚同志(LGBTI)的攻击令人震惊,因此应当立即推翻该判决。

国际特赦组织马来西亚研究员雷切尔·蔡霍华德(Rachel Chhoa-Howard)表示:“当局对5名被指意图发生合意同性性关系的男子下达严厉判刑的做法,是对同志群体的可耻攻击。国际法绝对禁止鞭刑。在马来西亚,其执行方式往往相当残暴,令这种刑罚构成了酷刑。看到有国家仍然使用这一刑罚本身已令人极度不安,更别说用它来惩罚绝对不应是违法的行为。”

“马来西亚当局必须撤销这一令人震惊的判决,并撤销另5名被指因同一事件而计划于本月稍晚时候受审之人的控罪。他们亦应停止通过攻击性行为来迫害同志群体,因为这样做极具歧视性,且公然侵犯了隐私权。”

11月7日,雪兰莪州伊斯兰高等法院判处4人罚款4,800马来西亚林吉特、有期徒刑6个月及鞭刑6下,而另1人则罚款4,900马来西亚林吉特、有期徒刑7个月及鞭刑6下。

5人在去年一个私人活动上被突袭和任意拘捕,之后被判“意图发生违背自然规律的性行为”。另有5名不认罪者尚在候审,审判安排在11月19日。宗教部门雪兰莪州宗教局(JAIS)的一名主管称,该部门官员先是在通讯软件微信上对这些男子实施监视,随后逾50名执法人员对16人采取了诱捕行动。马来西亚同志组织彩虹运动(PELANGI Campaign)主席努曼·阿菲菲(Numan Afifi)表示,被拘者对指控认罪时并无律师代理,也没有获得法律援助,这侵犯了他们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

官员先是在微信上对这些男子实施监视,随后逾50名执法人员对16人采取了诱捕行动。被拘者对指控认罪时并无律师代理,也没有获得法律援助。

马来西亚的同志群体在现行法律之下受到歧视,其行为亦被入罪。普通法及伊斯兰法体系均将同性关系规定为犯罪。现行政府任下,同志群体面临越来越多的歧视和迫害。2018年9月,两名妇女因“女性之间的性关系”被登嘉楼州(Terengganu)伊斯兰高等法院判处鞭刑6下,事件引发了国际社会的强烈抗议。鞭刑是一种残忍、不人道及有辱人格的刑罚,为国际法所绝对禁止,亦有可能构成酷刑。

雷切尔·蔡霍华德评论道:“马来西亚对于同志群体而言,已经越来越不安全了。自这届政府上台并承诺进行人权方面的改革以来,当局已经第二次下达这种恶劣的处罚了。”

“只要这一严苛而残忍的法律依然存在,马来西亚的同志群体就会继续面临巨大的风险。马来西亚当局须立即扭转这一危险的趋势,废止所有针对同志群体的压制性及歧视性法律,取缔残忍的刑罚方式,并批准《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

马来西亚:两名女子受鞭刑是人权黑暗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