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雨伞运动:起诉和平示威者的寒蝉效应 侵害香港的言论自由

雨伞运动踏入3周年前夕,国际特赦组织表示香港政府必须撤销旨在对言论自由制造寒蝉效应的起诉行动。

2014年年底,香港史无前例地开展了历时79日的抗议活动。3年过去,数十名涉及该基本上和平的抗议活动而被捕的示威者仍然在法律夹缝中,不知自己会否受到起诉。

国际特赦组织香港分会总干事区美宝表示:“在雨伞运动结束后的3年间,不确定的阴霾一直浓罩香港。政府的态度对和平集会与言论自由造成寒蝉效应。”

“香港政府必须停止对公众参与和平示威造成威慑效果的起诉,尤其是针对香港的自主和民主等敏感议题上。当局持续不作决定,已令示威者陷于法律夹缝,损害香港的人权。”

寒蝉效应

政府的数字显示,雨伞运动期间共有955人被捕。运动过后,政府再拘捕多48人,其中大多为涉及支持民主示威的主要人物。他们因一系列罪名被捕,包括“非法集结”和“未经批准集结”。

不少人被捕后获释,但警方通知他们刑事调查仍在继续,若有足够证据提出起诉的话,他们有可能会再次被捕和受到起诉。

在这48名于雨伞运动后被捕的人士当中,大学副教授戴耀廷、朱耀明牧师和陈健民于2015年以“非法集结”被捕。今年3月,3人被改以“公众妨扰罪”指控,这项措辞含糊的罪名最高可判处7年徒刑。

今个月早些时候,国际特赦组织致函香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要求澄清所有被捕人士的法律状况。律政司在回覆中告知,截至8月31日,225名被捕人士已经或正经司法程序处理。

律政司同时强调,在两起案件中,以“非法集结罪”被起诉的人士“并不和平,而是……涉及暴力。”尽管国际特赦组织认同有个别事件涉及小规模暴力,但示威活动大体上以和平的方式进行。在一场公众集会中有一小部分人诉诸暴力,不足以让警方限制、禁止或驱散整场集会。

不少针对这些人士的罪名均源自他们大体上和平进行的示威活动,受到国际人权法保护,亦本应受到香港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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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辞含糊的罪名

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曾多次抨击香港的《公安条例》中的“非法集结”及其他措辞含糊的条文以及条例的执行情况,指其未能完全符合国际人权法中有关和平集会自由权的规定。

基于这些措辞含糊的罪名,学生领袖黄之锋、周永康与罗冠聪因他们在触发雨伞运动的示威活动中所起的作用被定罪,8月分别被判刑6至8个月。法庭原先判处3人执行社会服务令或缓刑,但律政司覆核成功,3人被改判较重刑罚。

“参与雨伞运动的人被当局以措辞含糊与宽泛的罪名拘捕及起诉,此举显然出于政治动机,意在让香港推动民主发展的人噤声。”区美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