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需加紧对全球刑具贸易的控制

每年,世界多国的执法人员利用电击装置、带刺警棍和脚镣等带有侵害性的装备,对在押者施以酷刑和其他形式的虐待。此外,具有正当执法用途的装备如手铐、催泪瓦斯或泰瑟枪等,也经常被有系统地滥用。

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于3月3日的小组讨论上,国际特赦组织与欧米茄研究基金会(the Omega Research Foundation)促请各国政府堵塞国际贸易法规的漏洞,杜绝被用于虐待在押者的装备的销售及出口。

国际特赦组织武器管制与人权研究员派翠克·维肯(Patrick Wilcken)表示,“在国际特赦组织与欧米茄研究基金会争取多年后,欧盟做出了正确的决定,引入健全的措施限制刑具的销售、代理和推销。”

派翠克·维肯
国际社会应加以仿效,带领我们更进一步,最终消除这种建立在别人痛苦之上的买卖交易。

“我们的研究揭露了这些本身被用作侵害他人的执法装备行销全球,包括南非和美国的电击腰带、德国的电击手铐;中国的带刺警棍和尖刺盾牌、俄罗斯可以拴在监狱墙壁上的手铐,”欧米加研究基金会研究员迈克尔·克劳利(Michael Crowley)博士说。

“刑具买卖是国际贸易,目前正处于失控状态。这是一个全球问题,需要全球作出回应。”

2014年,国际特赦组织发表报告,记录了中国生产和买卖一系列执法装备的情况,当中包括刑具,诸如电击棍和颈部约束带等在本质上有侵害性的装置。中国公司生产并公开销售的一些装备如电击棍和加重脚镣等,在本质上属于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因此应被禁绝。

至于其他装备,包括普通手铐或某类型的人群控制设备可以在执法上具有正当用途,但它们的交易及使用需要被严格管制,以符合执法方面的国际标准,从而避免出现这些装备被用作侵犯人权的实质性风险。

中国没有制定适当的管制措施,更将执法装备出口到它们会明显有被滥用之风险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