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打造奥威尔式网络,用户隐私恐被“合法”窥探

去年11月,中国通过了新的《网络安全法》,旨在“保障网络安全,维护网络空间主权、国家安全及社会公共利益”。但实质上,这部法律将进一步收紧已被“防火长城”严密监控的互联网。新法即将于今年6月实施,这会对中国的互联网用户产生哪些影响?恰逢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我们于本文中为你浅析:

“防火长城”是一套庞大的人工与技术系统,专门负责网络审查,在世界上绝无仅有。新的《网络安全法》将现有的侵权行径编篡成法,务求将于中国营运的科技公司变成政府的监视工具。网络用户的隐私权及言论自由权将进一步受到威胁。

在政府面前,用户的聊天记录、微信朋友圈动态、甚至网上的消费记录都可能不再是秘密。

例如,新法迫使公司在没有足够保障措施以维护言论自由权与隐私权的情况下,交出大量的用户数据,包括个人资料等。如果公司不遵从有关规定,可受到严厉处罚。另外,该法要求网络公司对用户进行实名制登记,拒绝以实名登记的用户将无法使用电话网络、互联网、社交媒体或即时通讯服务。

可想而知,在政府面前,用户的聊天记录、微信朋友圈动态、甚至网上的消费记录都可能不再是秘密。而在实名制的规定下,执法机关可以根据实名制登记的信息轻易地找到发帖的网民。

据内地媒体《新京报》报道,2月20日,一名陕西延安的车主因在朋友圈发出不满交警罚单的言论而遭到了警方的举报,并在几日后被以寻衅滋事为由处以7日行政拘留。由于朋友圈动态并非人人可以看到,这让网友质疑警方是如何看到该名车主的朋友圈动态的。

对于习惯了在网络上表达观点、交流经验的活动人士来说,情形可能更加不容乐观。他们也是各互联网平台的消费者,但他们的隐私权却得不到应有的保障。尽管新法中有保护用户权利的字眼,但却过于笼统,有待当局的进一步释法。让人担忧的是,新法实施后,互联网公司将有义务审查用户的帖文,政府可更系统化、合法化地监控、审查网络言论。

中国政府多年来以国家安全的名义羁押了数以千计的人,不少只是在网上发表批评政府的意见。博主卢昱宇及李婷玉因统计并发布公开可得的中国群体性事件资料,去年被以“寻衅滋事”的罪名刑事拘留。此外,西藏博主周洛在网上发了一张照片,批评照片中有大批持枪武警在藏传佛教重地驻扎,转发有关中国政府与达赖喇嘛之间的会谈的新闻报道,因而被以“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这些案例反映了中国当局采取强硬态度打压网上言論。

这是奥威尔式的网络,一个层层密布的天罗地网,用以诱捕那些被政府视为闹事者的人

新法大幅扩大了中国的网络警权。网络公司需要删除并向当局举报的信息可包括卢昱宇和李婷玉在博客中提到的抗议资料,以及周洛有关宗教自由的消息,再加上个人资料,更甚的是公司需要在警方提出要求前采取上述行动。这种做法不仅局限于卢昱宇、李婷玉、周洛等被政府监控的人,也包括所有活动仍未引起当局注意的人。

这是奥威尔式的网络,一个层层密布的天罗地网,用以诱捕那些被政府视为闹事者的人,至于是否有言论自由权则仅由这些网络审查者随意决定。

那么作为互联网用户,如何保护自己的隐私呢?或许我们可以从使用具有加密功能的通讯软件开始:

加密是一种有助我们的短信、邮件、电话及视频聊天不被其他人看见的强效方法。在加密状态下,拦截互联网通讯的人只会看到一长串任意字符。

encryption-ranking-detailed-table_ch-final国际特赦组织去年底研究了11家公司的通讯软件在使用加密技术保护用户的网上安全方面是否履行了人权责任,并对它们进行了排名。研究发现,电报(telegram)及脸书的Whatsapp、获得较高评分;拥有微信及QQ的中国公司腾讯因对通讯隐私采取的措施最少及最不透明而得零分垫底。

当然,具有加密功能的通讯软件并不能百分之百地保障用户的通信隐私,而且仅仅靠用户自己采取防范措施显然也是不足够的。包括电信公司及应用软件开发商在内的科技公司应该认真探究它们是否愿意在中国政府规定的这些条款下营商,是否打算做侵犯个人网上言论自由权和隐私权的同谋?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么用戶应透过选择性消费,促使这些公司作出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