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尊严的生活 (经济丶社会和文化权利)

概述

尽管身处富饶之中,很多人仍然忍饥挨饿,居於没有水和厕所等最基本设施的恶劣居住环境中,并在成长的过程中没有受过教育。

这不单是因为资源贫乏,更是基於疏忽和歧视所致。根本只是政府并不愿意为此而作出一点努力。这不仅是现实生活中的不幸,更是令人震惊的人权丑闻。

国际特赦组织与世界各地的社区合作,协助居民掌握所需的知识和工具,让他们得以跟政府官员接触,争取应有的权利和改善生活。我们与当地的活动人士建立紧密的伙伴关系,约翰·卡茂(John Kamau)就是其中之一。

约翰·卡茂在肯尼亚内罗华的深海社区经营一家小旅馆,育有6名子女。他说:「如果他们拆掉这里,我没有其他地方可以去,我的孩子将无法上学……他们把我们当畜生看待。我加入了村子里的一个组织,叫做“快速响应组”。我们用手机互相联络,在本村及其他地方联系交流去找出真相,然後再发起行动。」

问题

处於贫困的人民被社会排斥在外丶剥夺发言权,并遭受暴力和不安全状况的威胁,导致他们再三受困於贫穷的循环之中。

穷人要摆脱贫困,让他们享有权利是极其重要。简单而言,尊重人权是要包容,要让每一个人都有发言权,当权者要保护他们的安全,免受威胁。

住房

我们都有获得住房的权利,然而全球超过10%的人是居於贫民窟或非正规的居住环境。这些地方的居住条件往往都过度拥挤,极少或根本没有干净食水丶厕所或医疗设施供应。很多居於贫民窟或非正规定居点的人未有得到保护,免受强迫搬迁等的骚扰,只因他们在这些地方居住的权利未有得到法律的认可。

强迫搬迁是指人们在未有得到事前通知丶咨询和赔偿下,被逐离他们的家园和土地。强迫搬迁是非法的,侵犯了住房权,而且往往涉及暴力,损害生计,令人无家可归。

健康

安全的水丶有营养的食物丶住屋,以及取得包括性教育等信息有助我们保持健康,可是,这些东西往往是居於贫民窟或非正规定居点的人所缺乏,或只能有限度地获取。当人患病的时候,却很少得到足够的医疗照顾。

我们都有权尽量保持健康,包括身体上和精神上的,这不代表有权得到绝对的健康,因为没有人能在任何时间都有完美的健康状况。这是指,人人都应有权获得医疗服务和信息,不论我们的身份丶居於何地或富裕程度。同样重要的是,人人都有权为自己的身体和健康做决定。

教育

所有国家都应提供免费和强制性的小学教育。儿童不应走路多个小时或经过布雷区才到达学校,他们应能学习,享受学校生活。然而,屡屡见到的是,来自贫穷家庭和弱势社区的儿童往往被剥夺受教育的权利或遭到歧视。

儿童在巴布亚新几内亚莫尔兹比港市内哈鲁巴达村中的垃圾倾倒区玩耍,那里的民居没有自来水和适当的污水系统,2013年5月30日。© Vlad Sokhin

国际特赦组织现正呼吁

政府应该:

  • 保证享有不受歧视的经济丶社会及文化权利;
  • 使用公帑时要有更好的优次考虑,例如优先考虑最弱势的群体;
  • 优先实现最低限度的人权,例如提供免费小学教育;
  • 停止在未有合理事前通知丶补偿或咨询下,将人们逐出家园;
  • 签署及批准《经济丶社会丶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
  • 确保经济发展项目(例如基建或采掘项目)让最弱势的群体受惠,并不会造成人权侵犯。

问题详述

公义

很多围绕贫困的问题都是关於“经济丶社会和文化”权利。这些包括:

  • 工作权,例如享有公平的雇用条件;
  • 受教育权,包括享有免费及义务教育;
  • 少数民族和原住民的文化权利;
  • 享有能达到的最高标准身心健康的权利,例如获得优质的医疗服务;
  • 适足住房权,包括免受强迫拆迁的保护;
  • 食物权,包括有能力获得有营养的食物;
  • 用水权,包括取得可负担的清洁食水;
  • 享有卫生设施的权利,包括使用安全的厕所设施。

假若你多年来都被剥夺这些权利,也似乎无法就此质疑政府,你可以向谁作出申诉?谁会聆听你的声音?

2013年5月,《经济丶社会丶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任择议定书》正式生效。截至2014年底,有17个国家——由加蓬和阿根廷,到西班牙和蒙古——已全面承认这个新机制,在国家不回应人民的申诉时,人民有权向联合国寻求公义。

这些“议定书”听来似是法律性的用词和无关重要,但事实上,它们是可以发挥实际的作用。只要我们更多地引用这些议定书的规范,它将会变得更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