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自2020年以来首次执行死刑,凸显可耻的人权倒退  

台湾执行了自2020年4月以来的首次死刑。对此,国际特赦组织台湾分会秘书长邱伊翎表示:   

“这次的处决是令人震惊且残酷的发展。台湾司法部长大笔一挥,毁了多年来得来不易的废除死刑进展。这对台湾的人权来说是一次巨大的倒退。” 

 “处决黄麟凯违反了宪法以及国际法关于死刑使用的规范,而他的律师已请求检察总长提出非常上诉,该救济程序尚在进行中。这使得对他的处决变得非法且恣意,侵犯了生命权。” 

 “令人震惊的是,处决竟是在仅提前数小时通知的情况下进行,甚至不允许见家人最后一面。死刑是一种残酷且不可逆转的惩罚,而台湾政府的执行方式完全无视那些受影响者的权利。”  

“我们敦促台湾政府立即停止任何进一步执行死刑的计划。相反,台湾政府应立即改变方向,正式暂停执行死刑,作为废除死刑的关键第一步。” 

背景信息 

1月16日,台湾法务部长郑铭谦宣布,他已授权处决于2017年被判犯有性侵杀人罪和两项杀人罪的黄麟凯。  

2024年9月20日,台湾宪法法庭针对死刑的合宪性挑战作出判决,承认了使用死刑的根本缺陷。宪法法庭强化了对人权的保护,同时认为对于谋杀等严重罪行判处死刑符合宪法。宪法法院给予政府两年时间修改法律,以符合其判决。 

 宪法法庭在判决中规定,只有在合议庭法官“一致决”的情况下才能判处死刑,且检察机关必揭露此信息。在黄麟凯被处决的时间已定时,他的律师尚未收到有关其死刑判决是否为一致决的确认信息。此外,他的案件并未进行“量刑前社会调查”,其是否符合宪法法庭所规定的、必须经过最严格程序审查的标准也仍有疑义。 

 黄麟凯的律师16日晚间提出非上诉,要求重新审查这些问题,但法务部仍继续执行死刑。  

 在1984年由两个联合国机构未经表决(即以协商一致方式)通过的《关于保护面临死刑的人的权利的联合国保障措施》中,第8号保障措施规定:“在上诉或采取其他追诉程序或与赦免或减刑有关的其他程序期间,不得执行死刑。” 

 台湾的最近一次处决发生于2020年4月1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台湾被关押在死囚牢房的45人中,有37人已被最终判处死刑,并面临被处决的风险。截至今日,全球已有113个国家废除了所有犯罪的死刑,有144个国家在法律上或实际上废除了死刑。  

 国际特赦组织在任何情况下皆反对死刑,无一例外——无论罪行的性质或情节如何、无论当事人是否有罪或有其他特点,也无论国家执行死刑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