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当局绝不能利用戒严令来限制人权

12月3日晚间,韩国总统尹锡悦突然宣布国家进入紧急戒严状态。对此,国际特赦组织东亚研究员张宝蓝(Boram Jang,音译)表示:

“今晚在韩国宣布的紧急状态,不能被用来作为打压人民权利的理由。”

“总统尹锡悦必须充分解释宣布戒严令的理由,并确保任何限制人权的措施都仅仅是例外的、暂时性的,并严格限于情势所需的范围内,且所有这些限制措施都必须接受司法审查。”

“如果宣布戒严意味着将行政和司法权力移交给军方,这可能会破坏几十年来韩国来之不易的进步,并可能对人权产生破坏性影响。如果没有充分的理由,戒严令将明显违反国际人权法和国际人权标准。”

“即使宣布进入公共紧急状态,当局仍然必须尊重法治。戒严令绝对禁止被用作压制异议或限制基本自由的工具。在法治和人权保障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总统尹锡悦的行动必须符合国际人权标准。”

背景信息

12月3日,韩国总统尹锡悦突然在电视直播的深夜讲话中宣布戒严。

他声称将剿灭“无耻的亲朝鲜反国家势力”。媒体报道援引军方的话称,国会和政党活动将被禁止,且戒严指挥部将控制媒体和出版商。据报道,所有集会和示威活动也被禁止。

根据韩国法律,只有在战争或武装叛乱等对国家生存构成严重威胁的情况下,才能实施戒严。目前尚不清楚,总统尹锡悦提供的理由——即戒严是对所谓“反国家活动”和弹劾程序的回应——是否符合韩国《戒严法》第2条和《宪法》第77条所要求的严格法律程序和宪法门槛。根据国际人权法,戒严的限制措施必须是例外的、绝对必要的、相称的且暂时性的。

只有在国家生存受到威胁的紧急状态下,才能宣布戒严,且戒严令必须符合国际人权保障的标准。

在戒严状态下,当局将以超出承平时期所允许的方式限制人权,但国际人权法和国际人权标准只允许施加有限的额外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