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废除强制性死刑是全面废除死刑的第一步

马来西亚政府近日宣布,废除11个罪名中强制性死刑的刑罚,也是该国朝着全面废除死刑所迈出的第一步。

国际特赦组织马来西亚分会执行主任沙米里·达什尼·凯里木图(Shamini Darshni Kaliemuthu)表示:“令人遗憾的是,政府违背了其早先做出的将全面废除死刑的保证,但我们敦促政府恪守承诺,尽快彻底废除死刑。”

废除强制性死刑将成为马来西亚法律的一次重大改革。然而,这远不足以实现废死目标,只应是迈出的第一步。

 
2019年3月13日,掌管法律事务的副部长穆罕默德·哈尼巴·麦丁(Mohamed Hanipa Maidin)向国会宣布,政府打算在《刑法典》(Penal Code)和1971年《枪械(加重刑罚)法》(Firearms (Increased Penalties) Act)所规定的11个罪名中引入量刑自由裁量权。目前,强制性死刑适用于这11个罪名,这一变化将把判处死刑的决定交给法官。

沙米里评论道:“这个令人失望的决定似乎意味着废除强制性死刑是一个大打折扣的妥协,政府好像屈服于政治及公众的压力而选择保留死刑。政府必须三思。死刑是极端残忍、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刑罚,不该存在于文明社会中。”

废除强制性死刑的议案预计将被提交至于4月11日结束的国会会期内审议。

沙米里表示:“废除强制性死刑将成为马来西亚法律的一次重大改革,会促进该国保护死刑犯的权利。实行全面的量刑自由裁量权,让法官可以在斟酌案件是否有任何的从轻量刑因素时,考虑犯罪人及其罪行的情况,从而可能会使死刑判决数量减少。然而,这远不足以实现该国所宣称的废除死刑的目标,只应是朝着这一方向迈出的第一步。”

无论是强制性的还是有自由裁量权的死刑都不能阻遏或减少犯罪。

沙米里指出:“没有哪个国家的刑事司法制度是完美的,任何国家都有可能且会出现错误。冤错处决的情况可能发生,而那更是致命的错误。死刑就其本质而言不可逆转,是一种会令暴力在社会上循环往复的刑罚方式。国家通过司法体系实施并执行死刑,可能很容易发生歧视和错误,尤其是在缺乏保障机制禁止通过酷刑或其他虐待方式获取被告人口供的情况下。死刑本意在阻止暴力在社会上循环往复,却反而使它持续循环下去,而研究不断显示,死刑在阻遏犯罪方面并无特殊效果。”

国际特赦组织马来西亚分会无条件地反对死刑,因它违反了《世界人权宣言》所宣告的生命权,是一种极端残忍、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刑罚。

无论是强制性的还是有自由裁量权的死刑都不能阻遏或减少犯罪。

“政府必须恪守承诺,彻底废除死刑。全面废除死刑将成为马来西亚政府就促进并保护人权的承诺所做出的示范性举措,并将在东南亚地区引起广泛回响,我们相信,马来西亚能够胜任该区域人权方面的领袖角色。”

国际特赦组织马来西亚分会亦呼吁政府及全国监狱管理部门恪守2018年7月确立的暂停执行所有死刑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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