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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51人被捕,同志处境更加恶劣

本月初,警方于雅加达市中心的一间桑拿浴室拘捕了包括7名外籍人士在内的51人,这一事件标志着印度尼西亚的同性恋者、双性恋者、跨性别者及双性人(LGBTI)所处的环境日益恶劣。多数桑拿浴室客人于次日获释,但5名雇员仍被警方拘押。警察指控6人提供色情物品及卖淫服务。

警察于10月6日晚上8点闯入雅加达的一间桑拿浴室,并以参加同性恋性爱聚会为由拘捕了51人。大多数被捕人士于次日获释,但警方指控桑拿浴室的5名雇员及1名业主拥有色情物品及从事卖淫活动,不过该名业主未被拘押。指控的依据为2008年《色情法》(Pornography Law)第4及第30条,以及《刑法典》(Criminal Code)第296条有关卖淫的规定。

《色情法》对“色情”的定义宽泛,涵盖“违背社会道德标准”的资料,创作、为其提供服务、传播、资助或使用此类资料的人可被判处4至15年的监禁刑。涉及色情物品的法律措辞模糊,常被故意用来针对LGBTI人士,剥夺其基本的隐私权及自愿组建亲密关系的权利。

除在亚齐省(Aceh)外,同性恋关系在印度尼西亚法律中并非违法。2017年5月,在奉行《伊斯兰刑法典》(Qanun Jinayat)的亚齐省,两名男子在被拘押两个月后遭鞭打83下,此为该省中首次有男同性恋者因《伊斯兰刑法典》中有关鸡奸(liwat)的规定遭到鞭打。但在5月,141人在雅加达因参加警察所谓的“同性恋性爱聚会”遭到拘捕。今年,印度尼西亚境内发生了至少3起针对LGBTI人士的警方搜捕行动。

国际特赦组织亦担心,过去两年间,政府官员假借“维护公共道德”为名发表的一系列轻率、具有煽动性及错误的声明和限制会令LGBTI人士遭受更多歧视。2016年2月,警察在雅加达解散了一场由一家主要的LGBTI非政府组织举办的研讨会,并在日惹(Yogyakarta)阻止了一场声援LGBTI人士的集会举行。同月,印度尼西亚广播委员会(Indonesian Broadcasting Commission)发信,呼吁以“保护儿童”为目的,禁止任何电视及广播节目宣传LGBTI活动。亦在2月,在不断高涨的反LGBTI言论下,位于日惹专为跨性别人士而设的伊斯兰教学校阿尔法塔(Al Fatah)在伊斯兰圣战阵线(Islamic Jihadist Front)的威胁恐吓下被迫关闭。

国际特赦组织敦促印度尼西亚当局终止针对LGBTI人士的歧视行为。2017年9月,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Human Rights Council)对印度尼西亚实施普遍定期审议(Universal Periodic Review)期间,政府接受了建议,以“确保现有法律及宪法条款对人权实施保护,废除违反《印度尼西亚宪法》的地方性规定,优先推进与同性恋者、双性恋者、以及跨性别人士有关及其他领域的平权与反歧视工作”。在这一积极进展之后,印度尼西亚政府应当确保LGBTI人士受到保护,并为其创造更安全及更具包容性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