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在一场香港足球比赛前播放中国国歌时,3人因转身背对球场或没有站立,被当局以“侮辱国歌”的指控逮捕。对此,国际特赦组织中国事务总监莎拉·布鲁克斯(Sarah Brooks)表示:
“在香港,彻底和平的抗议行动再次遭遇了警方的强硬回应。警方以压制性的法律——在本案件中是以《国歌条例》——来限制言论自由。”
“这次的逮捕行动是最近一连串事件中的最新一例。这些事件日益将香港塑造成一个警察统治的社会,市民在其中受到密切监视,即使是最细微的异议声音也会受到严厉惩罚。”
“人们有权自由表达对国歌和其他国家象征的情感,国际人权法充分保障此权利。然而在香港,‘侮辱’中国国歌则是犯罪行为,即便一个人只是简单坐着不动。”
“这些人仅仅因和平行使言论自由权,就被以‘侮辱’国歌的指控逮捕,当局应立即撤销对他们的指控。”
背景信息
香港警方表示,6月6日晚上在香港对阵伊朗的世界杯预选赛中,有3人因在“播放国歌期间背对球场或未起立”而被捕。
据当地媒体报道,在香港体育场播放中国国歌时,便衣警察会观察现场观众并对其进行拍摄。
香港于2020年通过的《国歌条例》将那些被认为“侮辱”中国国歌的行为定为犯罪,最高可判处3年监禁。所有在周四被捕的人现已获保释,等待调查。
最近几周内,多人因在香港从事和平活动而成为当局的攻击目标。其中包括四人于6月4日天安门镇压事件35周年纪念日当天被捕;八人在六四前夕因和平纪念天安门镇压事件,而被当局根据香港新的《基本法》第23条以涉嫌“煽动罪”名义逮捕。
根据国际人权法,只要思想和言论无意图或不可能煽动即时暴力,表达自由便保障那些被一些人认为具有冒犯性的思想和言论。国际人权标准明确指出,对国家或国家象征进行和平批评或侮辱,即使其具有冒犯性,也不构成对国家安全的威胁,且不能以其他理由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