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今日宣判,根据香港《国家安全法》,45名香港反对派人士因“串谋颠覆国家政权”被判刑,最高面临10年有期徒刑。对此,国际特赦组织中国事务总监莎拉·布鲁克斯(Sarah Brooks)表示:
“这些因政治原因被定罪的人根本不应该在监狱里待上一天,更不用说还要面临今天被判的重刑。”
“几个月前,我们称这些判决是针对反对派的‘残酷清洗行动’,今天这一说法得到了证实。虽然法院遵循了减刑和正当程序的规定,但这些判决明显是为了惩罚香港政府的反对者,并恐吓那些可能跟随他们脚步的人。”
“这些严厉的判决暴露了香港司法系统的严重问题。这45名被判刑的人士并没有犯下任何国际公认的罪行;他们只是因为行使基本人权就被监禁。我们再次呼吁当局立即无条件释放他们。”
背景信息
根据2020年6月实施的《国家安全法》,香港当局起诉了47名被告,指控他们共同“串谋颠覆国家政权”。
47人中有31人认罪,另外16人不认罪,其中两人被宣判无罪。
当局的指控与他们自行举办和参与2020年立法会选举的“初选”有关。当时港府以新冠疫情为由推迟选举,但随后中国政府引入了严格审查候选人的新选举制度。
香港前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当时表示,这些“初选”是非法的,并警告称,初选可能违反了几周前才颁布的《国家安全法》。
当局将政党自行组织的“初选”,视为对香港存在方式、领土完整或政治独立的真实威胁。但这并不符合国际人权标准中适用于“国家安全”考虑的高门槛。 自2020年以来,香港的人权状况急剧恶化,近300人因违反《国家安全法》或殖民时期的“煽动罪”而被捕。今年早些时候通过的“23条立法”进一步加剧了港府的镇压,并打压了反对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