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宣言发布40年后,执行处决的国家日益孤立

保留和使用死刑的国家已变得日益孤立,为此这些国家更应采取步骤顺应全球潮流,国际特赦组织在第十五届世界反死刑日之际表示。

2017年是国际特赦组织促成标志性的《斯德哥尔摩宣言》(Declaration of Stockholm)发布40周年,这也是第一项要求废除死刑的国际宣言。该项在1977年发布的《宣言》呼吁所有国家政府全面废除死刑:

“当国家利用其权力来了结一个人的生命时,没有其他权利可能不受侵犯。国家不能带来生命,因此不应认为自己可以剥夺生命。”

在该《宣言》发表之时,全球只有16个国家已在法律和实际上完全废除死刑,当中8个国家在美洲,其余8个国家则在欧洲。如今,这一数字已变成105个。此外,还有36个国家已针对谋杀等普通罪行废除了死刑,又或者在法律中保留死刑,但实际上已停止使用这种刑罚。

在2016年,只有23个国家执行了处决,当中大多数的处决出现在少数几个国家,包括中国、伊朗、沙特阿拉伯、伊拉克和巴基斯坦。

国际特赦组织呼吁所有仍保留死刑的国家废除这一惩罚,并在全面废除之前立即并正式暂停执行处决。

世界反死刑日

今年的世界反死刑日聚焦于死刑与贫困之间的关系。研究表明,来自弱势社会经济背景的人在刑事司法系统中受到的影响尤为严重,往往承受死刑的重担。

有着弱势社会经济背景的人可能难以付担聘请律师的费用,以致无法针对他们的刑事指控进行辩护。此外,人们的文化水平以及他们是否有具影响力的社会网络可以依靠,也影响到他们应对刑事司法系统的方式。

国际特赦组织近期对中国死刑使用情况的分析,显现了一个令人担忧的态势,就是贫困、受教育程度较低及属于少数族裔、少数民族或宗教少数群体的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比例过高。然而,只有中国当局全面披露所有司法处决案件的详情,才能确定这一影响的程度。

沙特阿拉伯,从1985年1月至2015年6月期间,在所有国际特赦组织记录到的处决个案中,48.5%的被处决者为外国人,当中大多数是不通晓阿拉伯语的移徙工作者。这些人在羁押期间被审问时以及审判程序都是用阿拉伯语进行,但却往往无法得到适当的口译帮助。他们国家的大使馆和领事馆也没有及时接到他们被捕甚至是被处决的通知。在一些情况中,他们的家属既没有在处决之前得到通知,也没有获归还遗体以便进行安葬。

行动呼吁

在世界反死刑日,国际特赦组织为马来西亚死刑犯何有华(Hoo Yew Wah)作出呼吁。他在2005年被捕,其后被判犯有贩毒罪并被判处死刑。国际特赦组织呼吁马来西亚当局宽大处理,对他的死刑减刑。

何有华来自弱势社会经济背景,11岁时离校在一家街头餐厅担任厨师。他犯罪时只有20岁,这是他第一次违法,而且所涉及的并非暴力犯罪。他请求柔佛州苏丹的宽恕,因苏丹有能力给予宽大处理。

“如果有机会,我想证明自己已经改变了。我想找一份正当的工作,花一生照顾我的母亲。”

根据国际人权法,死刑的使用仅限于“最严重的罪行”,但贩毒未达到这一门槛。此外,何有华被强制性判处死刑,这也是国际人权法所禁止的。

何有华被捕时在没有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用华语作出陈述,该陈述后来被警方翻译成马来文,并成为他被定罪的依据。他还说在被捕后的第二天,当他被拘押在柔佛的地区警察总部时,警察打断了他的手指,并威胁要殴打他的女友,以迫使他在陈述书上签名。然而,审理案件的法官却驳回这些控诉。

国际特赦组织现正要求支持者对其他死刑案件采取行动,包括:

• 贝宁最后14名死刑犯,该国已废除了死刑;
• 阿玛尔·奥尔巴鲁奇(Ammar al-Baluchi)在关塔那摩面临美国军事委员会的审判和死刑判决,他在拘押期间曾遭受酷刑。

国际特赦组织40年来反死刑运动的背景

自1977年开始,国际特赦组织已通过各种方式加入全球行列,务求让死刑成为历史,当中包括:

• 监察世界各地判处和执行死刑的情况,并公布年度统计数字;
• 声援死刑犯,为他们开展运动,在某些情况中帮助他们避过处决的命运,但可悲的是情况总远非所想;
• 鼓励各国在国家层面废除死刑,例如近期在蒙古;
• 帮助制定国际法和国际标准框架,以限制使用死刑,并强化废除死刑的目标;
• 发挥重要作用,支持联合国成功通过暂停执行死刑决议(每两年通过一次) —— 联合国大会在2007年首次要求停止一切处决,以期最终废除死刑;
• 帮助强化全球废除死刑运动,包括通过与世界反死刑联盟 的紧密合作。

在此了解国际特赦组织40年来反死刑运动的精选亮点。有关进一步的背景介绍,如关于死刑的关键辩论可在此查阅。

国际特赦组织反对在任何情况下判处和执行死刑,不论犯罪的性质或情况;个人是否有罪、无辜或其他个人特质;又或国家执行处决的方式,无一例外。死刑违反了《世界人权宣言》所宣扬的生命权,是最为残忍、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