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前政府官员赵黎平因涉嫌参与杀害一名年轻女子而被判处死刑。他的家人对审判是否公正提出严重担忧。赵黎平声称他的“认罪”是在遭受酷刑虐待后作出的。他可能随时面临处决。国际特赦组织呼吁中国政府立即停止对赵黎平执行死刑。
2016年11月11日,山西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赵黎平死刑,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以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17年2月28日下午,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原判。
据中国官方媒体报道,2015年3月20日内蒙古赤峰市,赵立平驾驶一辆黑色奥迪追赶一名驾驶白色轿车的受害者。据报道,他在一所公寓外追赶上白色轿车后,举枪射中受害者,后将尸体焚烧并掩埋于荒野。
赵黎平的法律团队认为,一审或二审法院没有将关于赵黎平在酷刑虐待下做出的“供词”的证据考虑在内。根据国际法和中国法律,以酷刑虐待的方式所取得的证据都是非法的。赵黎平曾接受22小时的不间断审讯,多次被拒绝去洗手间。他的手臂亦因长期戴手铐而出现大面积瘀伤,根据国际法这已构成酷刑或其他形式的虐待。尽管赵黎平自关押第一日起就要求律师代理,但直到9个月后,他的要求才得到满足。
赵黎平的法律团队指出,根据警方的审讯笔录,枪杀现场的三名证人似乎指证凶手另有其人,律师与其中一名证人的笔录也提出了这一疑问。但是,一审中三名证人均没有出庭;二审中,只有一名证人出庭,并且改变了他原来的证词,法庭亦阻止辩方律师将该证人之前的陈述列为证据。
国际特赦组织呼吁中国政府:
- 立即停止对赵黎平或其他人的处决计划;
- 就赵黎平遭受酷刑的指控展开及时、公正、独立及有效的调查;
- 确保赵黎平案完全按照国际公正审判的标准进行重审,确保赵黎平不受酷刑或其他形式的虐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