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年轻藏族妇女因移动自焚男子遗体被判刑

年轻藏族妇女因移动自焚男子的遗体,而被当局判刑且施以酷刑,并可能在违背她的意愿的情况 之下强迫她接受不必要的医疗手术。我们呼吁当局确保卓玛不会受到酷刑虐待,包括被强迫接受医疗手术!

卓玛措(Dolma Tso)今年30岁,自2014年11月的庭审后就无法与她的家人或律师联系。四川成都女子监狱的工作人员曾于2015年12月29日及2016年1月4日两次以她患有胃病为由,要求她的家属同意她接受医疗手术。2015年12月初,卓玛在她的信中表示她没有任何健康问题,并为她的自身安全感到害怕,要求家属不要代表她在同意书上签字。我们担心她可能在违背她的意愿的情况下接受不必要的医疗手术,进而影响她的健康。

卓玛于2014年11月在四川省阿坝藏族自治州(安多阿坝县麦尔玛乡)被判三年监禁,剥夺政治权利三年。2013年12月3日,她因将自焚后的邻居贡卻才旦(Kunchok Tsetenm)烧焦的遗体移动到一辆车上,而被当局控以“故意杀人罪”。中国政府的政策是立即夺走自焚人士的遗体,而不是将遗体归还家属。

在卓玛11个月的审前拘留期间,其他被拘留者目睹了警察对她施加虐待,包括撕裂她的耳垂,用尖锐的铅笔刺她的手腕,并削去她的头发。卓玛在关押期间被戴上手铐和脚镣,不能会见律师和家人,也不能接收他们的金钱、食物或信件。

我们呼吁中国政府:

  • 确保卓玛不会受到酷刑虐待,包括接受任何强迫性的医疗手术;
  • 确保卓玛可以定期而且不受限地会见家人和律师;
  • 确保她的定罪、判刑和服刑都与她当时的行为和情况相称,而不是不合比例的严重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