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行刑日的他们:各国政府是如何对待死刑犯的?

在世界各地,死刑犯往往承受着最恶劣的拘押条件。在许多情况下,他们被严格地隔离关押,缺乏必需的医疗照护,并终日提心吊胆地生活,担心有可能被处决。有些国家的政府仅在行刑前几日甚至片刻之前,才通知死刑犯及其亲属。

国际特赦组织在世界各地都记录到了惊人的侵权现象。为纪念世界反死刑日,我们发起了一项运动,重点介绍白罗斯、加纳、伊朗、日本及马来西亚的死刑案例,这些国家普遍充斥着残酷对待死刑犯的问题。

松本健儿 ©Amnesty International

死刑犯通常会在使用或不使用戒具的情况下被单独监禁,这一尤其不人道的刑罚或是导致日本死刑犯松本健次Matsumoto Kenji患上妄想性精神障碍的原因,据称他因此而变得偏执和语无伦次。

松本健次于1993年因谋杀罪被判死刑。据精神科医生的诊断,他因汞中毒多年来患有智能障碍,智商仅在60至70之间。然而,法官却裁定他精神上有能力行事,可以判处他死刑,且其“口供”可信,但他的律师辩称松本健次受到了来自警察的压力。

伊朗的穆罕默德·雷扎·哈达迪Mohammad Reza Haddadi15岁时在一场极度不公的审判后因谋杀罪被判死刑,在死囚牢房中度过了自己的青年生涯。伊朗至少有84名在未满18岁时因据称所犯的罪行被判死刑的人,他是其中之一。

穆罕默德·雷扎·哈达迪于因15岁时犯下的罪行被判处死刑。©Amnesty International

此举不仅违反了国际人权法,而且在过去的14年间,穆罕默德·雷扎曾被6次安排行刑其后又取消,被迫因此而承受精神折磨。最近的一次发生在2016年5月31日,由于其案件引发公众强烈抗议,穆罕默德·雷扎在临刑前被暂缓行刑。

马来西亚,死刑的使用缺乏透明性,这意味着像何有华Hoo Yew Wah一样的死刑犯对于宽大处理的申请一无所知

2011年5月,何有华在不公的法律程序后被判强制性死刑。2005年,20岁的他被发现持有188.35克的冰毒,继而被想当然地假定为贩卖毒品,并被定罪后判处绞刑。他于2014年4月向柔佛苏丹(Sultan of Johor State)申请要求宽大处理,目前仍在等候结果。何有华将于12月年满33岁,他说道:“如果有机会的话,我想证明自己已经改变了。

白罗斯普遍存在死刑使用的隐秘性问题。当局完全对公众隐瞒处决的消息,行刑前亦不会通知死刑犯、其家人或法律代表。明斯克第一审前拘押中心(Minsk Pretrial Detention Centre No.1)关押着白罗斯所有的死刑犯,该中心一名前主管告诉国际特赦组织,犯人首先会被带进一个房间。在官员在场的情况下,犯人被告知他们要求宽大处理的请求被拒,死刑将会被执行。然后,犯人会被蒙上双眼、戴上手铐带进隔壁房间,之后被强制跪下并从后脑击毙。

在白罗斯,被处决的囚犯的尸体不归还给家人埋葬, 给那些无法让亲人安息的家庭带来极大的痛苦。 ©Amnesty International

依照白罗斯的法律,当局不会将受刑者的尸体归还其家人或告知其埋葬地点,这是前苏联时期遗留的产物。

加纳的死刑犯亦承受着恶劣的羁押条件。国际特赦组织在2016年探访恩萨瓦姆监狱(Nsawam Prison)时,发现死刑犯不得参加教育和娱乐活动,这加剧了孤立感,导致他们感到痛苦和焦虑。死刑犯还告诉国际特赦组织,他们获得的医疗照护也很有限。据囚犯们说,由于缺医短药时有发生或其无法负担,他们难以取得所需的药物,以治疗疾病或长期健康问题。一名死刑犯谈及生病时所产生的恐惧:“当你夜里在牢房里病倒了而监狱人员没来予以协助时,你甚至可能会丧命。”

国际特赦组织全球议题副主任史蒂夫・科伯恩(Stephen Cockburn)指出:“无论某人所犯何罪,都不应被迫承受不人道的拘押条件。但在许多情况下,死刑犯被严格地隔离关押,缺乏必需的医疗照护,并终日提心吊胆地生活,担心有可能被处决。”

从白罗斯到加纳、伊朗、日本及马来西亚,在有死刑犯的国家里,政府必须确保他们获得人道及有尊严的待遇,其羁押条件符合国际人权法及国际人权标准。

所有保留死刑的政府是时候立即废除死刑并改善死刑犯被迫承受的恶劣羁押条件了。

死刑侵犯了《世界人权宣言》所宣扬的生命权,是最残忍、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刑罚。

国际特赦组织在2017年记录到23个国家处决了993人,较2016及2015年分别减少了4%和39%。大部分的处决发生在伊朗、沙特阿拉伯、伊拉克和巴基斯坦。不过,这些数字并未包含中国执行的数以千计死刑,该国依然把死刑使用的数据列为国家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