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泰特瑞萨(Johan Teterissa)是一个热爱人权的小学老师。但是现在,他因挥舞一面政府禁止的旗帜而要入狱15年。
2007年6月,约翰带领22名主要由教师和农民组成的团队在印度尼西亚总统面前和平抗议。他们表演了一场传统的战舞,然后挥动“彩虹”旗 ── 一面印度尼西亚东部马鲁古省人民独立的历史象征。
警察立即撤走了约翰和其他人,对他们拳打脚踢。他们被带到几个警察局,甚至一度迫使他们用腹部在热沥青上爬行,用电缆鞭打他们,用步枪殴打他们的耳朵直到他们流血,在正式讯问期间仍对他们施以酷刑。
在一个明显不公的审判后,所有人都被判以“叛乱罪”。约翰被判处终生监禁,后来减刑至15年徒刑。他仍在距离家人和朋友十万八千里远的监狱里。
我们敦促印度尼西亚立刻释放约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