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天,成千上万的人因暴力和军事冲突而被杀害、受伤或被迫离开家园。
2014年12月24日,全球《武器贸易条约》生效实施,正式成为国际法。
《武器贸易条约》是指所有缔约国必须遵从有关国际武器转让的严谨规则。这最终将有助于阻止武器流转,避免助长全球血腥冲突、暴行和国家镇压行动。
自1990年代初起,经过不懈的游说和开展运动,国际特赦组织和合作伙伴终于得到了难能可贵的胜利,《武器贸易条约》的实施将有助拯救成千上万的生命。
《武器贸易条约》的规则很简单,如果一个国家知悉出售的武器会被用于灭绝种族、危害人类或战争罪行,那么该国家必须停止转让武器。
我们的工作并不止于此。 《武器贸易条约》对全球武器贸易订下十分重要的基本规范。现在我们要做的,就是必须确保这些规范转化为实际行动,并让更多国家加入条约。
关键数字
军事冲突
在军事冲突中,大部分的伤亡者都是平民。导弹等武器摧毁医院、民居、市集和交通系统,令幸存者陷入贫困苦难之中,人民的生活也被摧残。例如,在刚果民主共和国,自1998年发生军事冲突以来,估计有超过500万人是间接死于冲突行动。
军事冲突和暴力不但残杀了很多人,有更多的是在战火中受伤、遭到酷刑虐待,以及被俘虏。
街头的冲突
武器不单在战事中上场,很多时候更会落在民间街头,助长社区内的暴力行为。因武装暴力导致的死亡个案中,四份之三的是在非冲突的情况下发生。例如在中美洲的一些地方,家庭暴力和杀害妇女个案的凶器往往是在黑市上购买到的小型武器。
曾经参与联合国维和部队并在刚果民主共和国和科索沃工作过的巴基斯坦籍退休将军穆贾希・阿拉姆(Mujahid Alam)表示:“那些可怜和处于弱势的无辜旁观者,包括妇女、儿童和老人,往往都是冲突的大输家。当我看到刚果民主共和国那些可怜的人长期陷于不幸之中,真的令人痛心。”
政府打压
武器也是政府打压群众的一种工具。全球有太多国家的保安部队用枪械对付手无寸铁的和平示威者或进行侵犯人权的行为。
国际特赦组织现正呼吁
若政府真想杜绝滥用军备的情况,需要:
• 批准《武器贸易条约》;
• 制定或修改国家法律以符合条约的规定;
• 有效地实施这些法律。
谁要负责?
常规武器买卖的国际贸易额据估计每年高达一千亿美元,可是武器贸易的资料往往被视为机密,极不透明。
大部份的交易都是由军火生产商及贸易公司、军事服务供货商、军火中介人和交易商进行,但保护人民是政府的责任。
只有国家才可以通过授予或拒绝签发牌照去管制武器贸易;也只有国家才可以禁止买卖一些不人道的武器,以及实施武器禁运和停运。可惜的是,这些政府一直并未履行它们的义务。
• 中国曾向苏丹供应弹药及小型武器,这些武器弹药最终落入达尔富尔地区的保安部队和民兵之手。中国亦有向南苏丹和刚果(金)提供武器。
• 法国一直向卡扎菲政权下的利比亚、埃及、以色列及乍得供应武器,也曾在2005至2009年间向叙利亚提供武器。
• 俄罗斯的武器出口中,有10%相信是出口到叙利亚,使它成为叙利亚最大的武器供货商。俄罗斯也曾向苏丹提供武装直升机,并将成为埃及军事设备的主要出口商。
• 英国有向一些很有可能会进行人权侵犯行为的国家供应武器,例如斯里兰卡。
• 美国向170多个国家供应武器。虽然它有限制对缅甸、中国及津巴布韦提供武器,但却未有对伊拉克、以色列、巴林、埃及和也门采取同等的预防措施。
词汇
危害人类罪 —— 在战争或和平时期,以广泛或有系统的方式将平民作为攻击对象,而实施的某些犯罪行为。这包括强迫失踪、杀戮、奴役、驱逐,以及大规模和有系统的强奸行为。
灭绝种族罪 —— 蓄意毁灭整个民族、族裔、种族或宗教群体(或其一部分)的行为。
战争罪 —— 违反《日内瓦公约》和《海牙公约》中订明的战争法规和惯例之罪行,包括以平民为攻击目标、酷刑、谋杀或虐待战俘。